明代兵部尚书何鑑书蔡元美墓道碑
□吴国柱
明代兵部尚书何鑑书蔡元美墓道碑
近日,笔者随城厢区文联组织的“家园记忆”文化采风团一行来到东海镇海头村采风,在海头公园看到一通平放在地的明代两淮都转运同知蔡元美的墓道碑及碑座,据说2014年当地有一老妇连续数天梦见河边有一宝物,众人将信将疑,用挖掘机在海头公园河道挖出此墓道碑。随后市文管办、城厢区文管办工作人员赶到现场,鉴定是明正德年间的墓道碑。
此墓道碑为青石材质,保存完好。碑通高288厘米,宽80厘米,厚18.5厘米。碑额横刻篆书“皇明”二字,碑身竖刻两行楷书“朝列大夫、两淮都转运/同知、古愚蔡先生墓道”,上款楷书“兵部尚书、年生、新昌何鑑书”,下款楷书“正德庚辰腊月朔,孝子孙立”。由此碑文得知兵部尚书、浙江新昌人何鑑为明成化五年(1469)同榜进士、两淮都转运同知、莆人蔡元美(号古愚)书墓道碑,正德十五年(1520)十二月初一日,蔡元美之孝子、孙立此墓道碑。
按:年生,即同年生,科举时代称同榜考中者。何鑑和蔡元美于成化五年(1469)考中同榜进士。
蔡元美(1430—1497)初名添,字元美,号古愚。兴化府莆田县灵川里东沙(今城厢区东海镇)人。蔡襄十六世孙。明宣德五年(1430)正月十八日生。登天顺三年(1459)福建乡试第21名杨琅榜举人,礼部会试182名。成化五年(1469)张升榜三甲第90名进士。授行人司行人(正九品)。勤政廉洁,有政声,勅进阶修职郎(正八品)。弘治元年(1488),迁工部员外郎(从五品)。弘治五年(1492)膺诰赠其父蔡懋(字则勉、号紫桥)为奉直大夫(从五品)、工部屯田清吏司员外郎,表彰其训子成名之功;又诰赠其嫡母黄氏、生母林氏、妻吴氏为宜人。后升两淮都转运同知(盐官名,从四品),勅进阶朝列大夫(从四品)。为人不立畛畦,简于世故,以病投牒归。弘治十年(1497)五月初七卒于家,葬于浮山东麓。邑人、户部尚书郑纪为其撰墓志铭(惜郑纪《东园文集》卷十二“铭类”未录此墓志铭文)。同榜进士、浙江新昌人、兵部尚书何鑑为其书墓道碑。
何鑑(1442~?),字世光,号五山。浙江新昌(今属绍兴市)人。明朝著名大臣。少为诸生时辄负大志,曰:出而不忠于君,入而不孝于亲,岂不惭负天地,羞七尺之躯哉?登成化五年(1469)张升榜进士,授宜兴知县。升山西道监察御史,巡行宣府、大同等地,奏劾巡抚郑宁以下不称职官吏数十人。还巡太仓,总督太监部卒扰民犯法,逮捕治罪,因触怒权贵,被构陷,下锦衣卫狱。不久得释,再巡江北。凤阳(今属安徽)为明朝皇陵所在,禁律苛严,百姓取近境寸木即当死罪,守陵军依仗禁令欺凌百姓,何鑑奏请以山麓为限,他处准予采樵,遂为定例。成化十七年,出为河南知府。当地连年灾荒,何鑑开仓赈济,并条陈救荒十事。成化二十三年,升山东左参政。历任四川右、左布政使。
孝宗弘治六年(1493),以右副都御使巡抚江南,兼理杭、嘉、湖三府税粮。苏淞水灾,发漕米十五万石赈济。与侍郎徐贯疏吴淞、白茆诸渠,泄水入海,水患以除。复巡抚山东,迁刑部侍郎。丁母忧归乡。弘治十八年(1505)复官,兼左佥都御史,往河南、湖广、陕西清查户口,得隐瞒户口二十三万五千余,疏奏善后十事及军民利病,武宗继位后俱付实施。
武宗正德二年(1507),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守正不阿,屡触宦官刘瑾党羽,时刘瑾弄权,权势熏天,恨其不与己通,遂坐以事连罚米。贫不能偿,刘瑾伏诛后获免。正德六年(1511),召为刑部尚书。时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西等地乱贼群起,兵部尚书王敞镇压不力,朝廷以何鑑代兵部尚书。事平,加太子少保。正德七年,再平群贼,帝喜,加太子太保。奏请罢黜贪残官吏,停止不急工役,还民故业,贷以耕牛及种子,免徭役三年,皆被采纳。正德八年(1513),宁王朱宸濠要求复置护卫,何鑑竭力阻止。都督白玉以失事罢官,厚贿豹房诸倖臣求复官职,何鑑执意不从。后诸倖臣使人揭发何鑑家僮受贿一事,交章弹劾,遂致仕。阅九年卒,年八十。著有《五山奏疏》《五山吟稿》。
何鑑仕宦期间,曾因父母丧事两次回乡,关心地方事业,先后请筑长堤,度田(丈量田亩),减军需,革冗员,改京运,除徭役,减图里(撤并乡里),救灾荒,迁仓廒,修通衢,凡十事。县人颂其德,称何十德,又称十德公,为之立祠,并录其生平事迹及诗作,辑为《五山乡评录》、《五山先生传》及《重庆堂诗》3卷。《明史》有传。
建议海头村与蔡元美后裔热心人士尽快把此通明代兵部尚书(正二品)何鑑书蔡元美墓道碑立起来,并申报市文物保护单位予以长久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