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店坝头发现嘉庆年间水利谕示碑
□陈震辉 郑建鹏 游心华 文/图
图为嘉庆年间水利谕示碑。
206年前,仙游县仁德里(今赖店镇)坝头郑、林两乡因农田灌溉引发水利纠纷,双方互相争殴,官司打到县城里,县太爷张思勖(山东莱阳人,嘉庆五年就任)接状后,亲自审理,秉公决断,平息纷争,制止了宗族械斗。事后,郑、林两乡村民将这次判决结果铭刻在石碑上,让双方世代谨守。
前不久,一位文物保护志愿者发布了这块碑石的图片消息后,引起了诸多关注。我们一行三人按图索骥来到了存放碑石的一座老宅里,见到了这块石碑。
碑石高约1.8米,宽0.65米,无碑额,暂名为“清嘉庆坝头水利案县令张思勖谕示碑”,全文如下:“堂谕监生郑士英等与林书公等控争水利一案讯之:郑林两乡原有神迹水井一口,设水圳一道名曰‘牛头井’,涌泉可以分灌两乡下洋一带田亩。其林姓乡内另有上洋一带高田,系受井亭塘之水,与此井无涉。及年代久远,牛头井为泥所塞不曾修整,水源尽归林广田内之井。于是,两乡以刻井,水仍依牛头井之例分灌。
嗣,林广将刻田并井写卖郑士英家为业。自卖以后,井水两乡亦皆仍旧分灌下洋一带之田,越今多载均无异说。
因本夏缺雨,林姓等遂在郑士英等卖林广古井之上就林廷竜田内新凿一井,意欲自灌,并戽灌上洋两旁高田,而郑士英等知情恐新凿之井系伊古井之上,水源被其断绝,随即出头阻止,两相争殴,彼此控验到县。
玆讯悉前情,查林姓所凿之井虽在自地自凿,但林姓上洋高田向来受井亭塘之水,未便以下洋之水戽筑上洋高田之用,使下洋一带有缺水之虞。况新凿之井即在古井之上,系属下洋地方,势必断下洋水源。今须以林姓新凿之井及郑姓古井各设水涵一口,将两井之水尽归公圳合一流行,灌溉下洋一带田亩,并今将紧靠水圳两旁之田田底与水圳并高,水源可以自流入田者,准其分流灌溉,亦不许林书公乡内乘间巧取。玆经讯明,嗣后毋再滋事端。即取具各依结备案。
此谕。
嘉庆二十年(1815年)十二月 日 县令 张思勖谕,坝长 郑士英、郑国苞、郑国应、郑士英、王圣奎。繆录 郑清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