惶惶凛凛 一身正气——陈池养逝世160周年记
□陈桂扬
“朝发平原驿,夕过德州渡。迢迢游子心,所忧在歧路”。这是陈池养《德州道中》的诗句,当时他中进士一年多,于嘉庆十六年(1811)春末夏初赴直隶候补途中所作,时年24岁。一个走马上任的年轻人,这时没有春风得意,竟有如此冷静的头脑,对自己前途有一种担忧。正因为有这种警醒,才使他在这之后近半个世纪的人生历程中行稳致远,成为一个为后人深深记念,一身正气、精神光照后代的伟大的人。
陈池养出仕的第一件公干,就对他的“人生警醒”发出了挑战。当时朝廷按察司委派他对知县孙宬褒审一桩毒杀命案进行研判,经复审,陈池养、武清县及朝廷另派的大臣,都认定“无毒”。但在案件上交刑部复审时,却逼供成“有毒”,并诬指孙贪赃,陈也被解职质证。陈心知孙是良吏,在他“落罪遣戍”出城门时,竟以百金赠行。此事一时轰动直隶各州县官场,正直官员争相欲与其交往。在公义、良心与邪恶、权势较量中,陈池养冒着风险作出了选择。他的义行引起了直隶总督的关注,让他“投效军营”,不久,嘉庆帝也谕旨恢复陈池养原职。
如果说,这只是热血青年之一时义举,那么,在接下来近十年的宦海生涯中,陈池养那份定力与成就,就决不是凭一朝一夕的热情了。这十年是清嘉庆朝的最后十年,也是乾隆朝积弊腐败进一步发酵的十年。正如《儒林外史》中描述的,“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在贪腐之风盛行,百姓贫困交加的情况下,陈池养十年为官交上怎样一份答卷呢?
为民生大声疾呼,为百姓争取利益。他在东明县办赈时,发现开州、东明、长垣三州县富人乘灾荒贱价买田,使本地贫农几无立锥之地。他向上司提议允许照原价赎回,以近三年卖田为限。直隶总督赞同此法,并上奏将这办法转发直隶顺德、广平、大名三府,以及山东、河南邻界地方照此处理。平乡县连年荒歉,朝廷下令征收新旧钱粮,他据实上报,据理力争,使征新缓旧得到朝廷批准,减轻了灾区民众负担。武邑县夏秋连旱,他报请缓征钱粮以解民困,因与州官意见不同遭受诬陷。元氏县县官因赈灾不力被撤职,上司调陈代任。他经深入调研得知,赈灾失策在于保甲按门牌进行各种摊派,贫户为逃摊派寄人口于富户门牌中,而县府按门牌赈济,钱物为富户侵吞,贫户哗然。他夺富户,补贫户;富户无赈济,但免杂派,贫富皆颂。又设粥棚,凡鳏寡极贫者给予一日粥、四日米,因此灾年道无饿殍,盗贼屏迹。但陈池养代任元氏半年,赔钱三千。
陈池养不仅关注民生疾苦,也大力倡导敦厚民风,使所治之所“仁心根孝弟,生意足田园”(《留别隆平父老》)。他十分注重“以案释法”,断案必依情理,不任意施刑拷打,强横之徒又不能得逞。凡涉及邻县悬案,必恳请上司批发原被告双方证人到场。因审理得情,结案时双方感动落泪。对上诉案,必再审,多至三、四审,务求公正了结,事主往往多受杖责也无怨恨。他所任上无一积案,无一冤案。
在贪腐之风盛行之中逆风而行,既干事又干净是很不容易的。陈池养在《畿辅服官事略》中记道,“卸隆平时,士民助千镪,弥补仓库”;“武邑征收照旧,银价日昂,入不如前;元氏粮停差免,有出无入;河间免差徭,入不敷出,所以累而穷也。”可见,他为官不但不能发财,而且要为民生“欠账”受穷,究其原因是减免百姓差徭和在银价日涨下仍征收额度照旧造成的,以至于他因父丧离任时,不得不通过朋友资助和直隶布政使的奉免摊款,才使“公欠得脱”,回家奔丧。正如他在《莆阳逸叟自赞》一文中所自嘲的:“宰畿辅十年,蹶复起。所至有声,穷甚作送穷赋。奉父讳,得众助脱归。”
民众用纯朴的行为对陈池养作出评判:“自隆平呼为小陈五大爷,畿南皆沿其称。”当河间百姓得悉他要调离河间县时,纷纷赴衙门请愿保留,而武邑县百姓知道后则纷纷赴衙门请求他重回武邑任职,出现“两县争官”的感人场面。“父老满郊原,临歧欲有言。”(《留别隆平父老》)“父老殷勤送,衔杯见众情。”(《去任平乡作》),这是一个真正把百姓当父母的“父母官”所得到的真心回报。
道光元年(1821),陈池养正当壮年回归故里不再出仕,他把余生全部奉献给了家乡的水利事业。三十九年间,共主持兴建兴修了镇海、东角、遮浪海堤,太平陂、木兰陂、延寿陂、宝胜溪、企溪等近五十个水利工程,以及修城墙,建桥等许多公益工程,其中最大、最艰巨的是镇海堤的修复,并改土堤为石堤,使兴化平原“万顷桑田”得保固,几十万百姓生命得保安。他一边兴修水利工程,一边广搜史料,竟纂成莆阳第一部水利志——《莆田水利志》一书,凡十几万字。
陈池养治水,兴化知府欲定津贴给他被婉拒。道光十二年(1832)九月,他得一场大病,食量大减,体质大降,但仍带病主持各地水务。他晚年多胃病,几度在治水工地上胃痛得冷汗直淌,仅靠“嚼青橄榄”来止痛。工程事艰,时有毁谤,他均坦然待之。工程结算时,请众董事往城隍爷前拈香报账单,众谤自消,大家更信任他了。莆阳百姓深念陈池养的治水之功,至今在镇海堤旁的纪念馆里,仍奉祀他的塑像进香礼拜。同治年间,陈池养由朝廷批准入兴化乡贤祠。
陈池养在厦门金石学院授业时说了一段话:“然服官畿辅十年,任事桑梓三十九年,困苦所得深信不疑。虽至浅近,实力行之,较有把握……当以圣贤所言之理,体之以身,求之于心,实知理之当为,当为则为;实知理之不当为,不当为则不为。其当为也,不忍不为,不敢不为,惶惶然为之矣;其不当为也,不忍为,不敢为,凛凛然不为矣。”
此“惶惶然、凛凛然”,与家风熏陶不无关系。他在回忆文中提到,父亲不顾家道中落,为他“择名师,奉师礼甚隆”;“每教池养勉以孝弟忠信,皆圣贤传语,有老师宿儒不能道者。”他当官之后,父母对他所求仅是“为民”二字:“池养官直隶,蹶复起,穷甚,然循声流播,府君(其父亲)反以为慰”;母亲“训以廉慎爱民”。母亲曾对亲属反对池养修水利之事,说道,“大事也,善为之而已。”
笔者认为,凡愿意追求人生价值意义的人,都应当效法陈池养这种“惶惶凛凛”的精神,当好官,做好人,为民服务。谨以此文记念陈池养逝世16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