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妃显圣录》考订
一、前言
元明以降中国道、佛宗教或重要庙宇,会编撰「录」书或「志」书,记载相关历史沿革、信仰神灵、重要人物、文献等,以保存史料并宏扬宗派声威。顾名思义,「录」是一种记录,其性质只是忠实的将事实记录保存,不作任何主观诠释发挥;「录书」就是把许多相关的记录汇集刻印发行的书。「志」原为古代记载一个地区的地理、历史、人文、自然、产业、政事等各种面向资料的全方位书籍,如各县的县志,各府的府志,各省的通志甚至清朝时代还编了《大清一统志》将全国各省通志精华收录供参考。元、明二朝以后,也有宗教重镇模仿地方志体例自行编撰志书,如茅山、龙虎山、武当山等教派即自编《茅山志》、《龙虎山志》、《武当山志》,因为宗教志书的编纂需具备下列条件:(一)、祀神具有相当知名度并有相当信徒;(二)、已累积相当数量的文献及史料;(三)、有一定素养与能力的文人参与编修工作;(四)、有经济能力足以雕版印刷发行,因此并非每一寺庙都有能力从事志书的编纂;但一个宗派寺庙如有志书,则可显示其领袖群伦的地位与表征。因为志书包含内容较广,各宗教寺庙在有条件编「志」之前,通常会先编辑较简单的「录」书,所以录书就成为过渡至志书的刍形。录书与志书的内容,通常会记载该宗派的历史、信仰理论、主神、祭祀方式等各种讯息,类似西方宗教的经书,为研究某一宗教的必读教科书。妈祖信仰是一个流传近千年的信仰,有关记载妈祖的专书也经历「录」书与「志」书的二个过程,这些录书与志书就成为研究妈祖信仰的重要依据。现今存世有关妈祖的录书与志书有《天妃显圣录》、《天后显圣录》、《昭应录》、《敕封天后志》、《天上圣母源流因果》等,然这些录、志均以《天妃显圣录》为依据增删修订而来,《天妃显圣录》于妈祖信仰的重要性由此可见。本文仅就《天妃显圣录》的编撰者、编撰背景、主要内容加以阐析,并订正明显错误处,俾供各界参考。
二、有关妈祖的录书
妈祖林默是五代北宋前期的人,生前以巫祝为业,生人福人,不以死与祸恐人,故人人敬事如母,死后乡人祀之。巫祝是基层社会的灵媒,或为神灵附身代为指点迷津,为小民治治病,与国家政经军事扯不上关系,死后也不会被政府立传,因此妈祖的真正家世、父母、生卒年月等均未被记录下来。妈祖是个好巫祝,死后事迹即在乡里间流传,接着被建祠奉祀。北宋宣和四年(1122)妈祖开始显现灵迹庇佑使节船,至宋政府南迁,妈祖灵迹屡屡显应,受朝廷多次诰封,妈祖庙宇在宋政府辖域不断创建,每当庙宇落成时,妈祖灵应事迹及朝廷诰封的资料就被镂刻在石碑上,为妈祖信仰留下甚多珍贵史料。数百年累积的史料,至元朝时,就有人将之编整成册,分别取名《明着录》及《圣妃灵着录》,这是二本最早收录妈祖事迹的录书,但二书今已失传,只能在其它传世的资料中见到引述的痕迹。
按《敕封天后志》卷上,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封妈祖为「护国明着天妃」①,且终元朝之世虽五次诰封妈祖,但始终维持「护国明着天妃」等字;《明着录》既为妈祖实录,其书名应由「护国明着天妃」撷取而来,故推断其书为元人编撰。明朝《南渚林氏族谱》曾引录其内文「灵女」一则:「宋太平兴国己卯三月二十三日辰时诞生,大中祥符元年戊申十月初十日腾空而去。宋封灵惠助顺英烈夫人,元至元十八年封兴化路明着天妃,大德三年加封护国安人庇物明着天妃。」②观本条记载妈祖诰封为跳跃式记录,缺漏甚多,本书可能类似《搜神记》搜罗各种神话异迹,非专以妈祖为单一记载对象的专书;惜其书今已失传,无法验证。
第二本有关妈祖的录书为《圣妃灵着录》。书名见题于《白塘李氏族谱》忠部,廖鹏飞所撰「圣墩祖庙重建顺济庙记」;廖文标题下注有「载《圣妃灵着录》」等字。书既以「圣妃」为名,应是妈祖被封为「圣妃」之后所编辑。查《敕封天后志》,「圣妃」之封是在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正月,敕封为「昭孝纯正孚济感应圣妃」③,故本书应是明朝洪武五年以后所编,但蒋维锬《妈祖文献资料》转引明朝人李廷梧所编《天潢流派图》,引录有:「张翥《灵着录》载制干创祠舍地及保义郎振公使高丽事。」谓《灵着录》为张翥编辑。④)张翥曾于至正九年(1349)以翰林直学士奉派至湄洲祭祀天妃,故有可能编《灵着录》;然张翥于元末去世,或许张翥生前尚未将《灵着录》付梓,至付梓时妈祖已得明太祖「圣妃」封诰,故以「圣妃」衔为书名。其次,刊载于《灵着录》的「圣墩祖庙重建顺济庙记」是一篇庙记,与后世刊行妈祖录书体例不符,且传世所有妈祖录书均未曾收录或引用此篇庙记,似乎《灵着录》非专载妈祖事迹的录书,也未流传后世。另如明万历三十五年道 司张国祥奉旨刊行的《搜神记》也有「天妃」的记载云:「妃莆人,宋都巡检林愿之女,生而神灵,能言人祸福,没后乡人立庙于湄洲之屿;屿有兴化东南海中与琉球国相望。宋宣和中路允迪浮海使高丽,中流风大作,诸船皆溺独允迪所乘舟神降于樯遂获安济。历代累封至天妃。本朝洪武永乐中凡两加封号,今府城中有行祠,有司春秋祭焉。昔人诗:星斗斜连北,蓬瀛直指东,秋高洲屿白,日出海波红。」⑤真正专载妈祖灵异事迹的书大约在明朝晚期才成型,而其关键则为明政府多次、大规模的海外活动。明成祖靖难之役后惠帝失踪,成祖派太监郑和率舰队下西洋访查,无意中开启明朝与南洋各国频繁的海上交流,并持续百余年之久。这些海上巡访活动都由太监主政;太监多崇信妈祖,出航时常至启航地附近港澳妈祖庙祭拜;返航后也屡屡传出妈祖灵佑神迹,并奏请朝廷敕封,遣官致祭、修建庙宇,华南地区许多妈祖庙都因此受惠并累积不少珍贵文物。因此,明朝中叶已累积甚多妈祖神迹可供编印成录书流传。
明熹宗天启年间,礼部尚书林尧俞曾见到《显圣录》,所录内容已多述及妈祖事迹及灵应故事。顺治三年清军人莆田后,明朝遗臣林兰友遁居湄洲屿十五年,也曾在湄屿看过《天妃世谱》,其内容已含天妃本传及灵应事迹,并在稍后数年间有《天妃显圣录》的问世。
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府图书馆收藏有《天妃显圣录》,为僧照乘的徒孙通峻重修的版本。台湾光复后台湾总督府图书馆更名台湾省立图书馆;及台北市升格为院辖市,台湾省立图书馆改为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后又随国立中央图书馆易名国家图书馆而更改。民国四十九年(1960),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予以排版印行,其后又经台湾省政府文献委员会、众文书局等单位转印,八十年代中国开放后也流传至福建等地,为研究妈祖信仰的重要书籍。
三、《天妃显圣录》编辑缘由
《天妃显圣录》是湄洲天妃庙住持僧照乘于明清鼎革之际刊布,清朝康熙、雍正年间其徒普日、徒孙通峻重修。《天妃显圣录》原有四篇序文,分别由明朝遗臣林尧俞、林兰友、林嵋及丘人龙所撰,至清朝重修时,林兰友、林嵋、丘人龙等三篇因当事人曾在南明政府任官或不愿臣服清朝被删除,至干隆年间《天后显圣录》梓行时始予复原。
《天妃显圣录》第一篇序的作者为明朝礼部尚书林尧俞。林尧俞字咨伯,莆田人,明万历己丑(十七年,1589)进士,改庶吉士,读书中秘,曾八度担任皇帝《起居注》官,任职史馆,后以父、母丧丁忧,十四年不仕。熹宗即位,启用为礼部侍郎,旋拜礼部尚书,主管全国教育、考试、典礼大政;总纂《光宗实录》成,加太子太保衔。魏忠贤当权,林尧俞不假辞色,卒遭构陷请辞返莆田,筑南溪草堂与故人觞咏,着有《溪堂诗集》四卷、《溪堂文集》二卷,享年六十九。⑥
林尧俞叙述与《天妃显圣录》的因缘谓:「余自京师归,偶于案头得《显圣录》一篇,捧而读之,不觉悚然而起曰:「天妃之英灵昭着有如是乎!余忝列秩宗,三礼是司,异日肇举祀典庥佐我国家亿万年无疆之治,余将有厚望焉。惜乎显圣一录尚多阙略,姑盥手而为之序以俟后之辑而梓传。」序文文意,林尧俞自谓偶在案头得到《显圣录》一篇,读毕深感天妃英灵昭着庇佑国家,但深感阙略尚多,故先为作序文以俟后人辑梓传。」文末署「赐进士第荣禄大夫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可知其时林尧俞已官拜礼部尚书且经完成《光宗起居注》加太子太保衔之天启年间,也就是遭魏忠贤排挤罢官返乡后与故旧觞咏之晚年。
按林尧俞曾任史职多年,总纂《光宗起居注》,史学造诣精湛,罢官后乡居数年才死,有诗、文集行世。《天妃显圣录》为小型书,林尧俞有能力 辑阙略并付梓刊行,根本不需俟后来者为之;需俟之后人,可能是别有顾忌。
《天妃显圣录》所录明朝灵应事迹共有:拥浪济舟、药救吕德、广州救太监郑和、旧港戮寇、梦示陈指挥全胜、助战破蛮、东海护内使张源、琉球救太监柴山、庇太监杨洪使诸番八国、托梦除奸、妆楼谢过等十一则,其中庇佑太监出使海外者共六则,朝廷也多次遣太监赴湄洲致祭、整修庙宇,可见妈祖庙的修建与供奉仰赖太监者不少,太监是妈祖的大施主。通读《天妃显圣录》,妈祖虽多保国卫民事迹,但却罕见的出现直接攻击明朝政治人物严嵩的「托梦除奸」故事,谓嘉靖中严嵩当权,残害忠良,御史林润梦天妃鼓舞,上本纠弹并获世宗俞允;林润并于莆田涵江东卓建庙答谢。林润为莆田人,《莆田县志》卷十七有传。林润字若雨,嘉靖三十五年进士,除临川知县,后擢南京出东道御史。曾论严嵩子世蕃大逆状,御史邹应龙声援之,世宗震怒,戍世蕃于雷州。世蕃到戍二日即阴行返家,里居多行不法,林润上疏论之,终诛世蕃,籍其家,并究其党羽。⑦
「托梦除奸」这则故事,与历史记载相符;编者把这则故事编入《天妃显圣录》应有其有特殊用意,一方面在表彰莆田先贤林润的风骨,鼓励士大夫勇于反抗残害忠良的权贵。及敢于反权贵的而写的。林尧俞是曾与权贵(宦官)斗争者并主张制裁宦官势力的勇者,有勇气、也有机会撰写这篇文章,且年代相当的人。林尧俞万历十七年(1589)成进士,较林润于嘉靖三十五年(1556)晚三十余年,但林润的风骨必影响到林尧俞,林俞尧居官也风骨凛然,林俞尧可能即为「托梦除奸」故事的撰者。
据《莆田县志》卷十七人物志林尧俞传,林尧俞长期担任中枢秘要,对太监专权颇不以为然,甚至魏忠贤多方笼络,但多不假辞色,「奉命会同选阉,忠贤援故事欲据中坐,尧俞豫戒胥吏席移两柱间而虚其中置篆案。忠贤愠。」熹宗即位郊天,尧俞导驾,中官不得前,屡屡挫抑太监,卒招排挤。而太监多迷信,「尧俞向一、二中涓晓以古今顺逆报应,中官遂安。」可见尧俞不愿见中官坐大,却又无力制之,在辞官返乡后拟藉神道鬼神因果报应之说以劝戒中官勿为恶。
历史记载严嵩及其子世蕃后来被抄家,但与其狼狈为奸的太监仍然把持朝政,骂严嵩等同骂太监,这则故事如果在太监掌控三法司、锦衣卫大权,甚至可阴行废立皇帝的时代被刊行,可能会株连许多人。林尧俞虽然有心,但自己就是无力抵抗权阉的受害者;或许林尧俞有意梓行,但僧照乘也会另有考虑,只好留俟后来者梓行。综而言之,林尧俞是第一个编整《天妃显圣录》的人,并将付梓任务托付僧照乘。
《天妃显圣录》第二篇序的作者林兰友为仙游县人,《明史》、《仙游县志》均有传。仙游与莆田二县居民语言、文化同源,均属兴化府管辖,对妈祖信仰颇虔诚。林兰友字翰荃,号自芳,明天启七年(1627)举人,崇祯四年(1631)进士,授临桂知县,转南京湖广道监察御史,上疏论辅臣张至发、薛国观,枢臣杨嗣昌负国之罪;忤旨,谪浙江按察散员。及闯贼李自成攻荆、襄,明师溃,思宗特旨起为光禄寺丞转南京吏部考功司员外郎。李自成人北京,逼群臣降,拷挟备至,林兰友终不屈。李自成败,林兰友脱逃归唐王(隆武帝),任太仆寺少卿、山西道监察御史兼巡按督学江西,升兵部尚书右副都御史总理抚讨军务粮饷督师漳、泉。隆武二年(顺治三年,1646)清军人福建,隆武帝亡,林兰友奉老母挈妻、子遁人湄洲屿十五年(顺治十八年,1661)而卒,享年六十六,桐棺布被寄榇湄屿。康熙四十年(1701)县令田 令其孙继昌扶葬本里。⑧
林兰友是《天妃显圣录》的第二个催生者,林兰友序文云:「余寓湄岛,披阅天妃世谱,考其所载如神授符篆,现身救世诸事皆历历不诬,遂能感动天朝。余一日登湄山,揖僧而进之,曰:「天妃之异迹彰彰如是,曷不汇集成帙以传于世?」僧唯唯:「昔大宗伯林公手授一编,将博见闻以补其未备,愿与同志者成之。」余于是先为之序以为劝世一助云尔。」
林兰友序文落款署:「赐进士第河南监察御史巡按江西等处裔孙兰友识」,则与林兰友仕履不全相符。按林兰友落款官衔为明崇祯四年时官衔,崇祯末思宗特旨起为光禄寺丞转南京吏部考功司员外郎;至南明隆武帝时,林兰友担任兵部尚书右副都御史总理抚讨军务,参与抗清军事活动,顺治三年(1646)清军人莆田,林兰友不愿臣清因而遁居湄洲屿。林兰友序文用崇祯四年官衔落款,殊不合理,或为重修时讳其参与抗清而更易之。林兰友居湄洲屿十五年,于湄屿所见《天妃世谱》记载妈祖事迹已较完备,激起他登湄山,访僧照乘编书的动机。及僧照乘出示林尧俞授予的《天妃显圣录》稿,林兰友也先为作序以号召同志积极赞助,其时距林尧俞撰序已二十余年。
最后编定《天妃显圣录》的人署名丘人龙,据丘人龙序文云:「人龙生长海滨,尝从里中父老瞻礼于庙廊之下,自播迁后寄寓郡城,遥望故园宫阙在烟云缥缈中,为之嗟叹者久矣。适有僧照乘从湄屿来,踵门而请曰:「《天妃显圣录》秘而未传,愿求编辑以垂不。」
爰焚香净几而为其编辑其大略云。」据序文,丘人龙应为当地世家,故得从父老瞻礼于庙廊之下。后因清廷下令迁界迁居郡城,湄洲天妃庙僧照乘特于迁界期间持《天妃显圣录》请其编次者。据《莆田县志》卷三十四祥异,清朝于顺治十八年(1661)下迁界令,康熙八年(1669)稍放宽,诏界外附近各展五里许民筑室耕种;至康熙十三(1674)年三藩起事,莆田为郑经所辖,康熙十九年郑经撤回东都,康熙二十一年(1682)复界。二十余年间屡经战乱,仅康熙八年至十三年之间为较承平时期,僧照乘可能较有余力至莆田请丘人龙为其编次;故本书可能在明清政权更迭的战乱中编成。
明天启六年(1626)林尧俞访湄山时,僧照乘即为湄洲天妃宫住持,假设当时照乘年三十,至康熙十年(1671)已历四十五年,照乘已是七十五岁以上高龄老人,不遣徒弟而亲自持《天妃显圣录》稿渡海请丘人龙为其编次,丘人龙若非望重士林,至少应为文学名家。然查《莆田县志》人物志、选举志皆无其人,即丘人龙非科举出身的仕绅;而丘姓也非莆田钜姓,甚至罕见有丘姓士族者。按孔子名丘,后代士子读「丘」字,常读为「某」以避讳,丘即是某,某即是丘。「人龙」也不似真名,尤其是士大夫之家多按辈分取名,故「丘人龙」若非为后人故意隐匿其真名,则可能为其自取之化名。而「丘人龙」其人似乎与林兰友有关。丘人龙序云:「人龙生长海滨,尝从里中父老瞻礼于庙廊之下。自播迁后寄寓郡城,遥望故园宫阙在烟云缥缈中,为之嗟叹者久矣。」据此可知湄洲为丘人龙家乡,故园在斯;丘人龙与天妃宫的因缘,仅系曾跟随其父执于天妃宫瞻礼;易言之,丘人龙与天妃宫的关系是由上一代传下的。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下迁界令,丘人龙很无奈的被迫迁回莆田,故常望湄屿故园嗟叹。
具备:父执具有崇高声望,曾于天妃宫瞻礼,长住湄屿,又被迫迁界,又与《天妃显圣录》编辑梓行有关等因子,最可能的人是林兰友的儿子(佚其名)。按林兰友曾被李自成拷挟备至而不降,参与抗清而不屈,其志节可比天日;返乡后参与抗清大业,顺治三年(1646)清军人莆田,隆武帝败亡,即奉老母,携妻、子遁居湄屿,复国大业虽失败,但爱国热忱让人崇敬;又关心乡邦文化,登湄屿勉僧照乘梓行《天妃显圣录》并预为撰写序文。以林兰友的声望及其对《天妃显圣录》的关心,僧照乘虽年事已高却极力完成之;而当时林兰友已经去世,能见证僧照乘不负林兰友交付任务的人只有曾追随林兰友前往妃宫的儿子。故僧照乘在付梓前仍勉力亲赴莆田请林兰友之子为之编次(过目)以了却一椿心愿。顺治十八年清朝下迁界令,林兰友适于是年去世,家属被迫迁回内地,林兰友桐棺布被寄榇湄屿,其子当然只能望故园、宫阙(天妃宫)嗟叹了。康熙二十一年清廷下令展界,但林兰友家人仍未将其灵榇移回故乡,至康熙四十年(1701)兴化县令田下令将林兰友迁葬本里,时林兰友之子已亡,由其孙继昌扶葬本里。《天妃显圣录》的编印发行,牵扯到林尧俞、林兰友、丘人龙、僧照乘及明清政权更迭,前后历经五十年始梓行,莆田、仙游士人的志节于此充分展现,令人不胜憧憬。
但相反的,数年后,郑经麾下善于海上作战的二万余莆田人在水师副总督朱天贵带领下降清,清廷再遣施琅带领这支水师逼降郑克。在攻打台湾的过程中,各种妈祖助战神迹被传出,其后大辟宫殿、朝廷诰封接踵而来,将妈祖声望推至新的高峰,僧照乘的徒弟普日将《天妃显圣录》增删印行,至康熙六十年台湾发生朱一贵事件,清朝派施琅六子施世骠、蓝廷珍赴台平定,又有妈祖助战神迹被传出,雍正四年并予赐匾赐祭,僧照乘的徒弟普日和徒孙通峻又重修《天妃显圣录》。在重修的版本里,林兰友、丘人龙的序文均被删除,干隆中叶以后,《天后显圣录》、《敕封天后志》刊行,逐渐取代《天妃显圣录》。
四、《天妃显圣录》主要内容考订
本文所据《天妃显圣录》为雍正五年僧照乘徒孙通峻重修的版本,不分卷,未署编者,原为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府图书馆收藏,民国四十九年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排版铅印,其纲目依序如下:
图版。湄洲胜景图。
序文。共三篇。
序一。赐进士第荣禄大夫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裔侄孙尧俞熏沐拜题。
序二。前赐进士第通议大夫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黄起有熏沐题。
序三。赐进士出身户部江南清吏司主事前内阁撰文中书舍人加一级辛丑顺天同试官奉命
册封琉球赐 玉加正一品族孙麟 盥沐拜识。
目次。目次之前刻有「住持僧照乘发心刊布,徒普日、徒孙通峻熏沐重修。」等字。
历朝显圣褒封。共二十四命,录宋徽宗宣和四年(1122)至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间二十四次诰命。
历朝褒封致祭诏诰。录宋光宗绍熙元年(1190)加封灵惠妃诰,至清雍正四年(1726)福建水师提督蓝廷珍题请匾联文等诏诰、祭文、奏折等三十三则。
天妃诞降本传以下逐目颅列妈祖生前灵异事迹十六则:窥井得符、机上救亲、化草渡商、菜甲天成、挂席泛槎、铁马渡江、祷雨济民、降伏二神、龙王来朝、伏晏公、灵符回生、伏高里鬼、奉旨锁龙、断桥观风、伏嘉应、嘉佑、湄山飞升。妈祖成神后灵应事迹三十八则:显梦辟地、祷神起碇、枯槎显圣、铜炉溯流、朱衣着灵、圣泉救疫、托梦建庙、温台剿寇、救旱进爵、瓯闽救潦、平大奚寇、一家荣封、紫金山助战、助檎周六四、钱塘助堤、拯兴泉饥、火烧陈长五、怒涛济溺、神助漕运、拥浪济舟、药救吕德、广州救太监郑和、旧港戮寇、梦示陈指挥全胜、助战破蛮、东海护内使张源、琉球救太监柴山、庇太监杨洪使诸番八国、托梦除奸、妆楼谢过、清朝助顺加封、起盖钟鼓楼及山门、大辟宫殿、托梦护舟、涌泉给师、灯光引护舟人、澎湖神助得捷、琉球阴护册使。
《天妃显圣录》主要内容包含:历朝显圣褒封二十四命、历朝褒封致祭诏诰、为天妃降诞本传、灵应事迹等四个部分。降诞本传简述妈祖家世及降生、成长、行道、飞升过程等为莆田近千年乡土流传故事,较不易考订真伪,其余内容系以历朝褒封为核心,并以之铺衍成为显应故事;而各篇祭文也与历朝显圣褒封相表里。
笔者参照《宋会要辑稿》、南宋丁伯桂(顺济圣妃庙记)、元朝程端学(灵慈庙事迹记)及明、清二朝实录及《莆田县志》及莆田士族族谱等资料比对,发现《天妃显圣录》也有些许错误产生,谨列其着者如下:
(一)、收伏嘉应、嘉佑
《天妃显圣录》「收伏嘉应、嘉佑」条云:
时有二魔为祟,一曰嘉应、一曰嘉佑,或于荒丘中摄魄迷魂,或于巨浪中沉舟破艇。妃至,遂逃于云天杳渺之外。适客舟至中流,风翻将沉,见赤面金装当前鼓跃。妃立化 货舟拍浮而游。嘉佑 舍客舟乘潮而前。后以咒压之,击刺落荒,遂惧而伏。妃又从山路独行,嘉应不知以为民间美姝,将犯之。妃拂飞尘霾,彼遂幻变腾掀。……岁余复作蛊害。妃曰:「此物不归正道,必竟为妖为孽。」令人各焚香斋戒,奉符咒。自乘小艇象渔者遨游烟波之中。嘉应见之,即冲潮登舟,坐于桅前,不觉舟驶到岸,妃伫立船头。遽悔罪请宥。并收为将,列水阙仙班,共有一十八位。凡舟人值危厄时,披发虔请求救,率得其默佑。
嘉佑赤面金装,应是民间俗称的顺风耳,嘉应则为绿面的千里眼,为妈祖驾前二神将,在《天妃显圣录》里被描述为林默生前最后收伏的二个妖怪,但却真有其人。
南宋太学博士李丑父曾为镇江的灵惠妃庙撰写庙记,云:
妃林氏,生于莆之海上湄洲,洲之土皆紫色。咸曰:必出异人。
东庑魁星有祠,青衣师、朱衣吏左右焉;西则奉龙王,而威灵嘉佑朱侯兄弟缀位焉。二朱亦乡人,生而能神,扬灵宣威,血食于妃宫最旧。⑨
碑文谈到灵惠妃庙内东、西两庑分别奉祀魁星与龙王,而位列西庑陪祀的嘉佑朱侯兄弟二人,也是莆田人,因为能为妈祖扬灵宣威,所以死了以后被奉祀于妈祖庙内。经查干隆《莆田县志》卷四建置志,寺观,〈显济庙〉记载有嘉佑侯朱氏兄弟的事迹:
神姓朱名默,黄石人,唐古田令玑后,生有灵异,年十七,喟然语同舍曰:丈夫当大立功名,终身讲空名何益;今两陲用兵,朝廷开幕府,使吾得十人将之,可以鞭笞远彝。屡造谷城古庙,祈立功名。年三十二,不疾而卒。建炎四年,诏封默为威灵嘉佑侯。默弟、谂,女弟六十娘,亦皆生而神灵,并祀食⑩。
据莆田县黄石《井铺朱姓族谱》记载,朱默为琳井朱氏第八代,通谱载其兄弟二人,云:
「默,强长子,字感通,年二十二无病没,高宗南渡出神兵助顺。建炎四年诏封灵威显福彰烈侯。点,强公次子,字次曾,特奏名,补邵武军建宁县主簿。」谱中并无、谂之名。另查嘉佑房记载,其记载较详,云:
嘉佑侯,加封显福彰烈侯,赐庙额曰显济。公生于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十二月初八日亥时,至哲宗元佑元年(1086)丙四月十三日不疾而卒,年二十有二。妣郑氏夫人,立从子曰为嗣,葬萧宅,是为嘉佑房之祖。公,强公次子,行卅五,神行副总管,无子。
点公,字次曾,行卅七,强公三子,补迪功郎,建宁县主簿。⑾
原来朱默兄弟三人,分别为默、、点。朱默为嘉佑侯,朱为神行副总管,应即为嘉应侯。
(二)、宣和四年赐顺济庙额事
《天妃显圣录》历朝显圣褒封的第一条,录「宋徽宗宣和四年(1122)给事中路允迪使高丽,感神功,奏上,赐顺济庙额。」又「朱衣着灵」一则,录「宋徽宗宣和四年壬寅,给事中允迪路公奉命使高丽,道东海,值大风震动,八舟溺七,独公舟危荡未覆,急祝天庇护。见一神女现桅竿朱衣端坐,公叩头求庇。仓皇间,风波骤息,舟藉以安。及自高丽归,语于众,保义郎李振素及墩人备述神妃显应,路公曰:「世间惟生我者恩罔极,我等飘泊大江,身濒于死,虽父母爱育至情,莫或助之,而神姑呼吸可通,则此日实再生之赐也! 」复命于朝,奏神显应。奉旨赐顺济为庙额,蠲祭田税,立庙祀于江口。」
此则记载,经与南宋莆田丁伯桂所撰〈顺济圣妃庙记〉、李丑父(圣墩祖庙重建蕃厘殿记),所述人(路允迪、李振)、事(出使高丽)、时(宣和四年)、地(使舟上)、结果(赐庙额顺济)皆相同;唯丁伯桂赐庙额年分则谓为宣和五年。丁文谓:「宣和壬寅(四年),给事路公允迪载书使高丽,中流震风,八舟溺七,独公所乘神降于樯获安济。明年,奏于朝,锡庙额曰顺济。」据此,赐顺济庙额之年宜改为宣和五年。
其次「朱衣着灵」、〈顺济圣妃庙记〉皆有「中流震风,八舟溺七」的记载,但查参与此次行程的徐兢所撰《宣和奉使高丽图经》,在黄水洋虽有使舟柁折桅断的危险状况,但在祷神及舟人抢修后均转危为安,故此则故事「八舟溺七」一句宜加修订。
(三)、绍兴二十五年封崇福夫人
据《天妃显圣录》圣泉救疫条,妈祖因于绍兴二十五年清泉救疫被封崇福夫人。然据丁伯桂庙记,圣泉救疫发生于白湖庙建立之后,据《宋会要辑稿》莆田县神女祠条,孝宗干道三年(1167)正月加封灵惠昭应崇福夫人。本条及故事纪年均宜改为干道三年。
(四)、绍兴二十七年加封灵惠昭应夫人
按此条与「托梦建庙」条相对应,然「托梦建庙」置于绍兴三十年,与丁伯桂庙记符合,故此条应改为绍兴三十年。
(五)、淳熙十年加封灵慈昭应崇善福利夫人
按此条与「温台剿寇」条对应,据丁伯桂庙记,宋朝加封妈祖崇福后十九年再加封善利,全衔为「灵惠昭应崇福善利夫人」;元朝,故本条及故事应该为:淳熙十一年封灵惠昭应崇福善利夫人。
(六)、绍熙元年进爵灵惠妃
按此条与「救旱进爵」条对应,据丁伯桂庙记「庚戍夏旱,赵侯彦励祷之;随祷随答,累其状于两朝,易爵以妃,号灵惠。」即灵惠妃之封系累数功历两朝而来,赵彦励于绍熙元年至庆元元年间知兴化军,绍熙元年始上任,与丁伯桂所述未尽符合;而程端学(灵慈庙事迹记)将此事载于绍熙三年(1192)较为合理。故本条及故事应该为:绍熙三年进爵灵惠妃。
(七)、开禧改元加封显卫
据丁伯桂庙记,「开禧丙寅(二年,1206)金寇淮甸,郡遣戍兵,载神香火以行,一战花镇,再戢紫金山,三战解合肥之围嘉定改元(1208),加显卫之号。」即开禧二年金兵南侵,兴化军派兵出征,历经三次战役大胜,朝廷予以诰封,故其年份应为出兵后二年的嘉定元年较合理。本条及故事应改为嘉定改元加封显卫,此时妈祖全衔为灵惠助顺显卫妃。
(八)、嘉定改元加封护国助顺嘉应英烈妃
据丁伯桂庙记,「海寇入境,将掠乡井,神为胶舟,悉就擒获。十年(1217),加英烈之号。」本条及故事应改为嘉定十年加封英烈,此时妈祖封号为灵惠助顺显卫英烈妃。
(九)、开庆改元进封显济妃
此条查无出处。据程端学(灵慈庙事迹记)载:「景定三年(1262)祷捕海寇,得反风胶舟就擒,封灵惠显济嘉应善庆妃」,与对应故事「火烧陈长五」故事吻合,二者相差三年,应指同一件事。故本条及故事应该为:景定三年封灵惠显济嘉应善庆妃。至于元朝以后诰封资料仍有许多缺漏,须待后人增补。
六、结语
《天妃显圣录》是第一部有系统整理妈祖史料的书籍,全书以历朝显圣褒封二十四命为核心,发展出一套完整的妈祖灵应事迹,让信徒阅读后对妈祖生前事迹及灵应故事有基本的理解,可增进信徒对妈祖信仰的认识,对妈祖信仰发展有相当贡献。《天妃显圣录》由莆仙先贤林尧俞、林兰有、丘人龙及湄洲天妃宫住持僧照乘等人经半甲子努力完成;书虽完成于明末清初乱世,然就史料的搜集、考订而言,实已具相当高水平,令人敬仰。然以当今学术标准加以检核,仍发现其书仍有许多应予订正之处,但仍不失为研究妈祖信仰最重要的一本入门书。
注释:
①见《敕封天后志》卷上,祭文,元,世祖。
②参见蒋维锬编《妈祖文献资料》第68一69页,福建人民出版杜1990年版。
③见《敕封天后志》卷上,祭文,明,太祖。
④同注2。
⑤见《搜神记》高六。明万历三十五年正一嗣道凝诚至道阐玄弘教大真人掌天下道教事张国祥奉旨校梓。民国六十九年台北联经出版公司印行。
⑥见《莆田县志》卷十七人物志,名臣,林尧俞。
⑦见《莆田县志》卷十七人物志,名臣,林润。
⑧参见干隆《仙游县志》卷三十五上,人物志三.忠烈,林兰友传;卷二十七职官志一,文武题名。
⑨见《至顺镇江志》卷八神庙,丹徒县。
⑩见《莆田县志》卷四建置志,寺观。
⑾朱氏族谱系笔者于当地田野调查时由朱氏族长提供借阅。
(作者:蔡相辉,台湾空中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着名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