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莆田市小学升初中招生释疑
按照《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莆田市小学升初中招生同去年一样,将于8月10日启动。针对近期网上热议的个别学校扰乱招生秩序及正式的招生要求,市教育局就近期家长经常询问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小学升初中需要考试入学吗?
我市从去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二是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原则;三是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以及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任何义务教育公民办阶段学校不得通过考试录取学生,如有采取这种方式入学的学生全国学籍系统建档将不受政策支持。
二、2015年户籍刚迁入某初中学校片区的,是否可以就读该初中学校?
户籍在2015年1月1日(含)后迁入的施教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如施教片区学校在安置符合户籍迁入要求的学生后,仍有剩余学位,可参加剩余学位电脑随机派位。如派位仍未成功,则参加区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等方式入学。
三、小学在其它县区就学,由于父母在城区务工,可否申请进入随迁地就读公办初中?
拟新跨区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需填写《区间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跨区就读申请表》(表格可在莆田教育网下载),持父母在中心城区务工社保证明或经商营业执照,7月6日—17日向小学学籍所在地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申请审批同意后,即可报名参加迁入地县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如果未经审批自行到城区就读的,原学籍所在县区有权不提供小学电子学籍档案,其初中学籍档案将无法建档。
四、有暂住证就可以报名参加暂住地学校的电脑派位吗?
不是。如果一是在中心城区暂住,持2014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件。二是父母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2014年12月31日至报名之日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父母在暂住地经商,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于2014年12月31日前(含)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可报名参加电脑派位。报名时只能根据暂住地填报一所学校,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派位如果失败,或是暂住证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可参加暂住县区教育局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五、民办学校什么时候报名,哪些人可以报名?
民办学校统一在8月10日至14日在招生计划内完成招生,招生完成后将招生名单提供给各县区教育局,以便统计并公布各公办城区学校剩余学位数量。
我市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民办学校可自主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哪些人可以报名请关注该校网站公布的招生方案。
六、民办学校落选,可否参加原户籍地施教片区招生报名?
可以。我市民办学校招生在8月10日至14日。原户籍地所在施教片区学校要接收未被民办录取学生。但需要学生在8月10日至14日期间到施教片区学校登记报名,以便查核。
附件:
莆田市201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7月6日—17日 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审核办理区间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跨区就读申请。
7月20日—24日 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分别指定统一的服务窗口,组织电脑派位和统筹安排对象报名。每位学生只能按照户籍或暂住地填报一所学校,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
8月10日—14日 1、城区各初中学校组织施教区适龄少年招生报名。2、民办学校完成招生。
8月17日 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向社会公布城区各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剩余情况。
8月20日—22日 各小学组织施教区适龄儿童招生报名。
8月23日 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分别组织所辖城区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并在教育网上公布派位结果。
8月24日 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向社会公布城区各公办小学学位剩余情况。
8月25日 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分别组织中心城区公办小学电脑派位。
8月26日 对派位落选或未能参加派位的新落户学生和随迁子女,由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8月27日 在县区教育网上公布公办小学电脑派位和统筹安排结果。
8月28日 各学校组织入学报名
8月29日—30日 各学校组织电脑随机编班。
(莆田网记者 陈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