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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莆田市直及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施教区划片方案

  从市教育局获悉,《2014年市直及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施教区划片方案》出台。

  据方案,户口在2013年12月31日前迁入的适龄少年儿童(200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凭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划片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片区内学校办理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补报。户籍在2014年1月1日后迁入的适龄少年儿童(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明)、暂住和务工满一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暂住证和务工证)、在城区购房且已在城区小学或幼儿园就读满一年的适龄少年儿童(提供房产证明和小学或幼儿园学籍证明)可于7月20日到25日,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报名窗口报名参加居住地片区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电脑派位。参加市直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电脑派位的,报名地点为各市直学校。(每个适龄少年儿童限报一所) 派位落选的,由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其中,8月10日至14日,城区初中校片区内户籍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民办学校完成招生。8月20日至22日,城区小学组织片区内户籍符合就近入学条件适龄儿童招生报名。(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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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市直及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施教区划片方案

 

  市直学校

  一、施教区划片及要求

  (一)市实验小学

  1、户籍在镇海居委会的老居民和凤山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户籍迁入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前。

  2、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需照顾的人员子女。

  3、符合莆委办发[2005]2号文件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驻莆央企高管子女。

  (二)市第二实验小学

  1、户籍在龙桥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户籍迁入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前。

  2、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需照顾的人员子女。

  3、符合莆委办发[2005]2号文件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驻莆央企高管子女。

  (三)仙游师范附属小学

  1、户籍在南桥社区、城内社区的居民适龄子女,户籍迁入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前。考虑到片区内适龄儿童实际情况,户籍迁入时间放宽到2014年6月30日。

  2、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需照顾人员子女。

  3、符合莆委办发[2005]2号文件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驻莆央企高管子女。

  以上三所市直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统一为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含);延缓入学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莆田第二中学初中部

  1、荔城北大道延寿桥以北至8710部队区域内新建小区居民子女,以及泗华村、洋西村、溪白村、延寿村原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前。

  2、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需照顾人员子女。

  3、符合莆委办发[2005]2号文件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驻莆央企高管子女。

  (五)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具体要求:

  1、适龄儿童与户主父(母)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及门牌证等)。

  2、适龄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及门牌证等)。

  3、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房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4、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城区户籍适龄孩子,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的一至九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5、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片区内学校办理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补报。

  6、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名单由市教育局审核汇总。

  二、剩余学位电脑派位报名

  (一)市实验小学

  2014年1月1日后落户在凤山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以及暂住在凤山居委会符合条件(暂住、务工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于7月20日到7月25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实验小学报名窗口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派位工作由市实验小学具体操作,在市教育局监督下进行,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

  (二)市第二实验小学

  2014年1月1日后落户在龙桥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以及暂住在龙桥居委会符合条件(暂住、务工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于7月20日到7月25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第二实验小学报名窗口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派位工作由市第二实验小学具体操作,在市教育局监督下进行,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

  (三)仙游师范附属小学

  2014年7月1日后落户在南桥社区、城内社区的居民适龄子女以及暂住在在南桥社区、城内社区符合条件(暂住、务工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于7月20日到7月25日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师范附属小学报名窗口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派位工作由仙游师范附属小学具体操作,在市教育局监督下进行,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

  (四)莆田第二中学初中部

  2014年1月1日后落户在荔城北大道延寿桥以北至8710部队区域内新建小区居民子女,以及泗华村、洋西村、溪白村、延寿村的适龄子女以及暂住在以上区域符合条件(暂住、务工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于7月20日到7月25日携带相关材料到莆田第二中学招生报名窗口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派位工作由莆田第二中学具体操作,在市教育局监督下进行,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

  (五)符合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派位的适龄少年儿童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新落户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具体要求:(1)适龄儿童与户主父(母)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及门牌证等)。(2)适龄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及门牌证等)。(3)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房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1)原户籍身份证明;(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本人及父(母)亲在莆暂住证(必须暂住满一年及一年以上),暂住证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3)进城务工人员在莆从业证明(必须从业满一年及一年以上)。需提供能证明其父(母)在莆务工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莆务工。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参加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派位落选的新落户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由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荔城区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及条件

  1、麟峰小学:招收户籍属英龙居委会所管辖的适龄儿童。

  2、梅峰小学:招收户籍属梅峰、长寿、文献居委会所管辖的适龄儿童。

  按惯例镇海居委会老居民户和凤山居委会辖区内的适龄儿童由市实验小学招收。

  户籍迁入上述街道的适龄儿童入学时间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含31日)前。对2013年12月31日以后户籍迁入上述街道的适龄儿童安排在拱辰中心校及区第三实验小学就学。

  以上入学适龄儿童的条件如下:

  (1)适龄儿童与户主父(母)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及门牌证等,居住单位公房的须由区教育局与招生学校共同进一步核实)。

  (2)适龄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及门牌证等,居住单位公房的须由区教育局与招生学校共同进一步核实)。

  (3)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房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

  (4)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城区户籍适龄孩子,原则上按“一户一宅”安排就学,属一宅多户的,无其它特殊原因的,只给予考虑一户。属于“寄户”、“挂户”的适龄儿童,家长应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学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有关家长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5)政策性照顾的子女就学材料由区教育局纪检监察与区招生办共同审核。

  3、区第三实验小学:招收阔口居委会、镇海居委会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包括正鼎早城、谊来印象、丰美小区、信辉豪园(小区)、融辉小区、泽洲小区、健城小区、汉庭花园(A、B、C)小区、西社小区等楼盘内适龄儿童;以及居住在文献、凤山居委会户籍迁入时间2013年12月31日以后的适龄儿童。

  4、新溪小学:招收步云、古山、新溪、埭里村的适龄儿童。

  5、拱辰中心小学:招收拱辰居委会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包括宝胜小区1至3期、三紫花园、锦江龙园、西庚小区、护城河五期、39坎小区、幸福小区、东坪小区、东岩山小区、秀水华庭、三紫华庭、浅水湾小区、欧氏雅筑小区、荔能小区、三和家天下、莆田鞋厂集资房、卫校集资房、东胜大厦、电信集资房、万通花园、宏利花园、荔园小区等楼盘内适龄儿童,以及居住在英龙、梅峰、长寿居委会户籍迁入时间2013年12月31日以后的适龄儿童。

  6、南郊小学:招收南郊社区内的适龄儿童,包括祥荣荔树湾、陶源小区、东城一号、天通泰、兴业华庭等楼盘内适龄儿童。

  7、莘郊小学:招收莘郊社区内的适龄儿童,包括龙腾东方、荔园华府等楼盘内适龄儿童.

  8、畅林小学:招收畅林居委会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包括安泰华园等楼盘内的适龄儿童。

  9、其他乡镇各小学按村居住地招收所在本区划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关于黄石工艺美术城及工业园区外来人口适龄子女入学问题,考虑到黄石中心小学实际,对黄石工艺美术城的业主(有房产的住户)子女,可考虑照顾安排到中心校就读,其余的外聘人员,包括工业园区内的外来务工子女,可就近到黄石中心的沙坂、五龙及沙堤中心校和下属的七境、横塘、瑶台、凤山等校入学。其它各镇街的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小学阶段,除城区学校及各乡镇所在地老中心校(如新度中心、西天尾中心、北高中心)因普及区普及人口较多、办学规模容量有限,目前尚无法容纳外,其余均可就近入学。

  10、关于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安排:

  (1)因城镇化建设加快,城乡结合部新增了不少楼盘。楼盘内适龄儿童的就学,原则上按照地域所在户口就近入学。若户口尚未迁入,均视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安排。

  (2)居住在英龙、梅峰、长寿、拱辰居委会辖区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适龄儿童安排在拱辰中心小学就学。

  (3)居住在文献、凤山、镇海、阔口居委会辖区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适龄儿童安排在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和新溪小学就学。

  (4)以上入学时必须提供暂住证、务工证、身份证及户口本,暂住时间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必须住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5)其它片区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单位及所居住地在各乡镇、村居附近学校就读。

  11、2014年秋季新生入学年龄:200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范围

  1、中山中学:招收户籍(2013年12月31日前迁入)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内的小学毕业生及镇海老居民户子女小学毕业生。对2013年12月31日以后的新购房户且户籍已迁入上述五个居委会内的小学毕业生安排在莆田九中就学。

  以上五个居委会的小学毕业生及镇海老居民户子女的小学毕业生入读中山中学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与户主父(母)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和门牌证等,居住单位公房的须由区教育局与招生学校共同进一步核实)。

  (2)适龄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和门牌证等,居住单位公房的须由区教育局与招生学校共同进一步核实)。

  (3)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房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

  (4)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城区户籍适龄孩子,原则上按“一户一宅”安排就学,属一宅多户的,无其它特殊原因的,只给予考虑一户。属于“寄户”、“挂户”的小学毕业生,家长应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学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有关家长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5)政策性照顾的子女就学材料由区教育局纪检监察与区招生办共同审核。

  2、莆田九中:招收拱辰办事处所辖的南郊、拱辰、莘郊、长丰、七步、濠浦、畅林、荔浦、陡门、张镇、西洙、东阳和招收镇海办事处所辖的新溪、古山、埭里、步云、阔口村居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居住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户籍2013年12月31日以后迁入上述街道的小学毕业生。居住在镇海、拱辰两个办事处辖区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入学时必须提供暂住证、务工证、身份证及户口本,暂住时间截止2013年12月31日,必须住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3、为保持中山中学“福建省重点体育传统项目”优势,巩固和发展我区的体育事业,积蓄我区体育发展的有生后备力量,今年中山中学拟面向全区201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公开招收体育特长生20人。按规定上报市、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4、坚持拥军职责,尊重部队意见,对部队子女需要到非普及区就学的,由本人申请,所在部门证明及提交相关证件,由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与招生办审核,采取最优惠政策,给予照顾安排入学。

  三、招生办法

  1、城区内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在接收完本片区户籍学生和政策性照顾学生后,如还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按居住片区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按摇号产生入学学位;对于没有摇到号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原在荔城区内就读但不符合就学相关户籍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应及时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就学手续。

  2、城区公办中小学在招收完符合上述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之后所产生的空余学位,以随机派位的形式进行补录,录满为止。依次补录的顺序是:①2013年12月31日以后户籍迁入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②房产坐落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内但户籍尚未迁入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须在荔城区城区内幼儿园、小学就读一年以上的);户籍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内但未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须在荔城区城区内幼儿园、小学就读一年以上的);以及居住在上述五个居委会内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补录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邀请部分行评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操作,录满为止。

  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审核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我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读城区内学校按摇号派位和统筹相结合办法招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条件:

  (1)原户籍身份证明;

  (2)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暂住证(连续住一年及以上);

  (3)学生父(母)在辖区内的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已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单位(个人)交纳社保、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营运证等证件,且目前仍在荔城区内务工的);

  四、招生时间安排

  1、7月20日—7月25日,城区公办学校组织新落户学生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每位学生只能按照户籍或暂住地报一所学校,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

  2、8月10日至14日,城区初中校片区内户籍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民办学校完成招生。

  3、8月17日,城区公办初中校公布空余学位。

  4、8月20日至22日,城区小学组织片区内户籍符合就近入学条件适龄儿童招生报名。

  5、8月23日,城区公办初中校组织电脑派位,并在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派位结果。

  6、8月24日,城区公办小学公布剩余学位。

  7、8月25日,城区公办小学进行电脑派位。

  8、8月26日,区教育局对派位落选和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9、8月27日,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城区公办小学电脑派位和统筹安排结果。

  10、8月28日,各中小学组织入学报名。

  11、8月29—8月30日,各学校组织电脑随机编班和开学前准备工作。

 

  城厢区

  一、招生对象

  小学: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2014年小学毕业生。

  二、公办学校招生片区

  1、小学招生片区。城区小学:筱塘小学招收筱塘、月塘、新塘社区的适龄儿童;南门学校小学部招收南门、南园社区以及朱坑、白洋、林桥村的适龄儿童;太平小学招收太平、兴安(除安福村、安福新村外)、龙德井社区的适龄儿童;延寿小学招收延寿村的适龄儿童;逸夫实验小学招收北磨、下磨社区和兴安社区安福村、安福新村的适龄儿童及莆田学院南区教职工子女;区第一实验小学招收龙桥街道泗华村、洋西村及万辉小区的适龄儿童;区第二实验小学招收霞林街道棠坡、肖厝等村(社区)的适龄儿童;沟头小学招收沟头、莆糖社区的适龄儿童;下黄小学招收下黄、顶墩村的适龄儿童;霞林学校招收霞林、屿上村的适龄儿童;木兰小学招收木兰、铁岭村(二至六年)的适龄儿童,铁岭教学点招收铁岭村(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坂头小学招收坂头村的适龄儿童。农村小学按自然村招生。

  2、初中招生片区。城区中学:南门学校中学部招收户籍在南门、南园社区以及户籍在霞林街道莆糖、沟头、棠坡、肖厝、顶墩、下黄小学毕业生;文献中学招生收户籍在龙桥街道太平、下磨、北磨,霞林街道霞林、木兰、坂头、屿上、铁岭及凤凰山街道朱坑、白洋、林桥、龙德井、新塘、筱塘、月塘小学毕业生;莆田三中招收户籍在龙桥社区及兴安、泗华、延寿、洋西和万辉社区小学毕业生。华亭、常太、灵川、东海镇小学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升入初中。

  3、户籍在2013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迁入中心城区南门学校、筱塘小学、逸夫实验小学、沟头小学、文献中学片内各居委会且符合条件的按就近划片入学。2014年1月1日后迁入上述各校片内户藉的适龄就学对象,可往区教育局报名,参加片区内有剩余学位的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

  三、公办学校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就近划片入学对象条件

  1、户籍在城厢辖区公办学校片区,能够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明以及全国电子学籍档案的适龄就学对象。要求:

  ?居民户口簿须标清与户主关系,适龄就学对象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同在户口簿内,投靠或挂户定为不符合条件;

  ?房屋所有权证明(房产所在地须与户口簿中的地址相符)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正式发票或拆迁合同、土地证或居住单位公房证明和门牌证;

  ?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片区内学校办理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和所属镇街,由镇街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2、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具体包括:(1)驻莆央企高管子女;(2)sos儿童村适龄儿童;(3)边防、海岛驻守部队和驻地部队官兵子女;(4)纳税大户法人代表或对城厢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子女。

  政策性照顾适龄对象可按规定时间到区教育局报名,由区教育局审核汇总送区招生委会研究统筹安排。报名时提供材料:?驻莆央企高管子女、sos儿童村适龄儿童须提供市教育局的造册名单。?边防、海岛驻守部队和驻地部队官兵子女提供部队政治部门介绍信等。③纳税大户法人代表或对城厢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子女提供原籍户口簿和区政府表彰的相关证明。

  (二)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报名条件

  1、户籍在2013年12月31日后转入城厢中心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并拥有房产的,或户籍在城厢区中心城区公办学校片内但未拥有房产的,能够提供居民户口簿以及全国电子学籍档案的适龄就学对象。

  2、在城厢区公办小学或幼儿园入学一年及以上,在中心城区片内购房并已交房且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能够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和物业费缴费发票或水电缴费发票以及全国电子学籍档案的适龄就学对象。

  3、在城厢区辖区内工作且暂住中心城区公办学校片内,能够提供学生父(母)暂住证(连续一年及以上,如换新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学生父(母)在城厢辖区内的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已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交纳社保费证明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营运证。目前仍在城厢辖区内工作的。)、原藉户口簿以及全国电子学籍档案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对象。

  4、户籍在中心城区公办学校片内,但属于“寄户”、“挂户”的,在城厢区公办小学或幼儿园入学一年及以上,能够提供居民户口簿以及全国电子学籍档案的适龄就学对象。

  符合上述几类适龄儿童可在规定的时间到区教育局报名,认定、审核由区教育局负责,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按居住片区予以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按电脑派位产生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所列几类对象先后次序进行。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操作,在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

  (三)不符合第(一)、(二)点的城厢区城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派位落选的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时间安排

  1、7月20日-7月25日,新落户学生、随迁子女报名(每位学生只能按照户籍或暂住地填报一所学校,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及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往区教育局报名窗口报名。

  2、8月10日-8月14日,各初中学校组织片区内和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报名;民办学校按公布方案和计划完成招生。

  3、8月17日,向社会公布中心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剩余情况。

  4、8月20日-8月22日,各小学组织片区内适龄儿童招生报名。

  5、8月23日,区教育局组织所辖中心城区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并在教育网上公布派位结果。

  6、8月24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学位剩余情况。

  7、8月25日,区教育局组织中心城区公办小学电脑派位,并在教育网上公布派位结果。

  8、8月26日,对派位落选或未能参加派位的新落户学生和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9、8月27日,区教育网上公布公办初中和小学统筹安排结果。

  10、8月28日,各学校组织由区教育局派位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就读对象入学报名。

  11、8月29日至30日,各学校组织电脑随机编班和开学前准备工作。

  凡经派位录取的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将视同放弃该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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