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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京与莆田父母官

      □林劲松

      蔡京闻名天下,首先要归功于莆田父母官厚爱和支持,他们不仅有当代的,即宋代的,而且还有历代的。他们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护木兰陂。一发现出了问题,就及时加固或者修建,确保它延年益寿,至今近千年仍然正常运转。弘治《兴化府志》和乾隆《莆田县志》有这方面记载,使我们今天有这样的认识。

      首先,拙作《蔡京,木兰建陂的组织者》说:蔡京得中进士后,兴化军父母官把申请下诏募人建陂一事委托了他兄弟俩。这是因为蔡京兄弟得中进士后,和当朝宰相王安石关系特别好,蔡卞后来还成为了王安石的女婿。这便是请蔡京兄弟为家乡农田水利建设建功立业的原因。不然,申请募人建陂那是兴化军父母官自己的责任,怎么会变成是蔡京兄弟屡次申请?而且,蔡京兄弟也不会越权,去做不尊重家乡父母官的事。这是不言而喻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好好的明明白白的事会变得越来越说不清!

      蔡京后来成为了木兰建陂的组织者,首先是因为钱四娘在将军岩建陂、林从世在温泉口建陂,虽然先后失败了,但是他俩无私奉献精神却感动了宋神宗;其次,有良好的家风,族兄蔡襄是宋代信得过的历史名臣,有事业心,办事认真负责;其三,蔡京富有事业心,得到了王安石的尊重,这是最为重要的一条。所以,别以为蔡京刚刚中进士,官小言微,没有什么能量,可是在兴化军父母官看来,这却是他们为莆田农田水利建设建功立业的捷径。既然家乡父母官这么关心农田水利建设,那么蔡京兄弟自然而然地答应去试一试。到了后来,连宋神宗都信任蔡京,把选拔建陂人的事情交给了他。(《莆田文化网》2018-9-25,到2022-12-03阅读量达86793人次;《枫亭文化》2019第二期,惠州市《蔡氏文化网》2019-9-19转载)

      其次,拙作《东方哲学与木兰建陂》说:“木兰建陂,来之不易,光是李宏熙宁六年(1073)应诏,带着家干来莆实地考察,学哲学,用哲学,到处访问,了解水情,进行方方面面调查研究,就花去了两年时间,到了1075年才动工。”(《莆田文化网》2018-09-27,到2019-09-27阅读量达138,306人次;2019-12-09阅读量达179,198人次)。

      东方哲学讲究道,即人类社会和大自然发展变化规律。老子认为,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万物都有自己发展变化客观规律,顺之则生,失之则亡。《道德经》三十九章说:“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候王得一以为天一正。其致之也,谓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候王无以正,将恐蹶。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候王自称孤、寡、不谷。”意思是说,往昔曾得到过道的:天得到道而清明;地得到道而宁静;神得到道而英灵;河谷得到道而充盈;万物得到道而生长;侯王得到道而成为天下的首领。否则,谁背离了这个客观规律,即使是老天爷也要受到惩罚,大难临头。在公元前 5 世纪,老子就能说出这样高水平的话,很不简单。

      到了战国时期,老子的哲学观点得到了普及和传播。例如,着名的思想家荀子《天论》就是这样,他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渴,寒暑不能使之疾,袄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说得多好啊!

      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怎么办》)木兰建陂,光是选择陂址就花去了两年时间。而且不是李宏一人干,而是从福州带来了七位水利工程专家,一起刻苦攻关 。从中可以看出,在蔡京的亲自组织和哲学思想指导下,木兰建陂还没有开始,考察地形就已经紧锣密鼓地进行,东方哲学和木兰建陂的关系是这样的紧密。

      其三,拙作《科技发展和莆田木兰陂的变迁 》说:

      莆田市明弘治《兴化府志》卷之五十三说:“熙宁八年(1075) ,天子忧民,乃降诏募能修陂者,于是,侯官李长者宏应诏来。”莆田木兰陂历经 8 年,于元丰五年(1082)胜利竣工,“计钱约费百 万余緍,计田约毁四千余亩,计佣四十余万工”,是宋神宗时福建规模最大的水利工程。

      据宋榜眼方天若《木兰水利记》介绍,莆田木兰陂耗资巨大。李宏应诏,“遂倾家得缗钱七万,率家干七人入莆,定基于木兰山下。负锸如云,散金如泥,陂未成而力已竭。于是蔡公复奏于朝,募有财有干者辅之。得十四大家,遂慨然施钱共七十万缗,助成本陂。”在这里,十四家即莆田南洋平原三余七朱陈林吴顾十四大户。他们的加入让李宏如虎添翼,既有了雄厚的建陂资本,又有了集体决策的领导班子,对确保整个木兰陂水利工程的顺利进行,有着重大意义。这是古代农田水利大工程建设坚持以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一个典型。李宏不仅家有巨资,而且拥有建陂本领,与家干组成了一个行之有效的建陂科技八人领导小组,确保了工程质量。这是十四家响应天子号召的一个根本原因,他们通过耳闻目睹,实地考察,终投入巨资,对莆田木兰陂陂的建造充满了信心。

      方天若说,莆田木兰陂有着自己的特色,它不是建筑在岩石上,而是“掘地一丈,伐石立基,分为三十二门”,即首先是溪泥大面积清除,然后铺设长方形石板,一层又一层,厚度一丈。工程一始就要出大力,花大钱,这就是“散金如泥”的缘故。

      接着,“依 基而竖石柱,依柱而造木枋,长三十五丈,高二丈五尺。上流布长石以接水,下流布长石以送水。遇暴涨则减木枋以放水。又垒石为地牛,筑南北海堤三百有余丈,而陂成矣。”从中也可以看出,木兰陂的基础面积广大,体积雄厚,坚如磐石,这就是后来经得起狂风恶浪、大地震的反复考验的缘故。所以,有了第一手材料,我们方知十四家的加入有着重大意义,人多力量大,柴多火焰高,好善 乐施者越多越好。

      后来随着社会发展,科学技术不断进步,木兰陂得到了不断加固,有了可喜的变迁。弘治志说:“此陂前人创始,智识不凡;后人用计修治,亦或有可取者。旧为三十二门,及元人修治,减为二十九门,盖当冲处宜为门,其近岸处只宜筑固,以杀水势。至今减去三门,皆因元旧,亦大省事。”从明弘治至今天,又是几百年过 去了,木兰陂仍是 29 门。门减少了,木兰陂却比以前更加牢固,这是科学技术的硕果。几百年的历史实践证明了这一点。

      弘治志又说:“旧时门用木板为闸,随旱潦启闭,一时措手不及,或至伤人;国朝通判董彬皆易以石,其高下以一定水则为准,潦则水淫上过,旱则水留陂中,不假人力,自为启闭;旧时所设小工、水手自此而废矣!”这是明代科技在水利工程中的应用,既省工又省力,还为国家财政或者当地人减轻了许多不必要的的负担。

      弘治志还说:“旧陂就土立石,元人修之,乃于石下立松,然每层不过五根,为脚单薄。”这里语焉不详,似是传抄时出错误。 “立”应该为“平放”,因为在这里,松不可能立地;“层”应该为“丈”,才说得过去,“每丈不过五根”,少了一点。这么一处理,意思就出来了,这是一次变革。新的科技发现,松木浸在水中,能够千年不朽。这次木兰陂改造,应用的便是这个新的科技发现。

      具体的做法是陂址清理以后,铺上一层松木,每丈五根,然后在上面铺石板。这样做的好处是松木坚固,陂基受力均,不会发生陂身断裂或者倾斜。所以,这次改造,所使用松木可谓多矣。

      弘治志接着说:“至董判乃斫木为板,厚四寸,入于土中,加石其上,为钩锁结砌,压以巨石。县丞叶叔文谓:‘董判以石傅板为易,元人为址单薄亦易坏。’乃筑上下堰,尽板而出之,椓杙入地九尺,广视旧加丈有二尺,然后结彻如董法。至今因之,此可取也。”相比之下,叶叔文打木桩方法加固效果先进。如果说元时每根松木长一丈,那么那时每平方丈用松木仅仅 5 根,显得单薄。 如果叶叔文打桩松木每根口径 0.5 尺,那么,每平方丈用松木就多达 400 根,后者是前者的 80 倍。尽管耗资巨大,但是却让新的木兰陂有着十分坚实的基础!这个方法不仅把九尺松木一根根夯入陂基中,而且陂基比原来加宽一丈二尺,然后再加石其上,为钩锁结砌,压以巨石......

      由于科技先进,后来在南北洋农田水利等建设中得到了应用和推广,人们往往采用打桩的方法来加固河岸,让两岸荔枝茁壮成长。所以那时父母官那么重视木兰陂加固,是因为尧舜禹之道坚持治国以农业为本,治农业以水利为本。于是,学习和应用新科技势在必行。这是木兰陂建成以后社会效益不断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与此同时,木兰陂又增加了新的历史使命。据弘治志记载,郭朵儿,皇庆年间(1312-1313 年)任兴化路总管。朵儿有水利方面的专业知识,曾创建万金陡门,引木兰陂水北注,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当初,南洋人想不通,生怕自己的利益受侵犯。郭朵儿深入群众,多方解释,他说:“南水直注,其力大;北水横注,其力小。且水道回远,馀波有限,如遇横溢,亦可为壑,不为病也。”1082 年木兰陂建成后,两百多年间谁也没有想“分水”问题,到郭朵儿 时终于提了出来,为木兰陂的加固和北洋平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新的历史前提。

      张仲仪,燕人,延佑二年(1315 年)来莆田,继郭朵儿为总管。为人识达治体,廉以律己,诚以化人,上下怀之。初郭朵儿 创万金陡门,筑新港水泄(后泄坏,及朵儿漕闽,乃改作陡门) ,朵儿秩满去,其功未终。仲仪来,能继往开来,使郭朵儿的理想变成现实。至是营缮万金陡门,益山浚河绕郡城以北,又于木兰陂下重造通济桥六间,以便来往。其秋,宪臣博采公论所与,移文激劝仲仪。仲仪又念北洋地卑善泛滥,乃重彻芦浦、陈坝二陡门,分杀水势,北洋人始安其利。是朵儿善创始,仲仪善继终者矣。(《新浪博客》2015-05-19)

      其四,拙作《清朝木兰陂为何屡修屡坏》说:“1082年莆田木兰陂建成后,历代都曾重修。和以前相比,清朝前期修陂中发生的怪事多。据乾隆《莆田县志》说,‘明以前修十,国朝康熙间修四。’明亡于1644年,从1082年到1644,相间562年,共修10次,平均56年修一次。康熙在位61年,陂就修了四次,平均15年修一次。雍正在位十三年,‘五年,陂决,太守沈公起元修之;十年,又决,太守苏公本洁修之’;到了乾隆二年(1737),大水损坏木兰陂桥石,冯公堤为甚,相间也只有5年。修了又坏,坏了又修,实在引人注目。”(《莆田政协报》1998年9月25日)

      历史名臣林源在修陂记中,无情直书,揭露了清朝前期修陂中的丑恶现象。一是官风不正。地方官员不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像宋代知军段鹏、明代知府岳正等人那样,来到莆田,为兴化经济文化发展,做出了许多贡献,而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事业,漠不关心,束手无策,不能为平民百姓排忧解难。这是因为,那时修陂,不是国家拨款,而是计亩论钱,让南北洋受益者出钱。这样做,实行“谁受益,谁出钱”,本无不可,但是,那时从县宰到里甲,无不乱收费,“浮开其费”,连修陂款都敢贪污,视木兰陂为他们的“摇钱树”。就这样,工程没有质量,屡修屡坏,不仅加重人民负担,而且南北洋经济发展也受到严重影响。

      他们还拖延修陂时间,林源说,乾隆二年,大水损坏木兰陂桥石,冯公堤为甚,“斯时亟修,数十金费耳。以均派未妥,邑宰屡易,因循三年,损坏滋多”。幸好那年新的知府来了,否则,不知什么时候修陂工程上马!

      二是施工者也走歪门邪道。他们不讲职业道德,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差。“陂需石,石工揽之,外坚中薄,犬牙钩锁之法不讲也;堤需土,土着揽之,外实中虚,新楗夯硪之用不闻也。”这些人哪里是在修陂?!这是让木兰陂雪上加霜。

      林源的记写于乾隆五年。《莆田县志》说:“乾隆二年堤决,至五年,陈玉友饬得水田亩,按亩捐修,邑人太仆林源记。”据《记》所说,陈玉友那年刚刚上任,“谓陂堤民命攸关,势难复延。乃克日兴工。廉知原派田亩钱浮于费,减其半”,并于这年七月竣工,可谓是雷厉风行,为莆民做了功德。

      但是,这次修陂质量也不高,经不起时间考验。乾隆“十七年秋,霪雨连旬,堤崩十三丈”,十二年后,冯公堤又决。究其原因,是因为陈玉友知府,虽及时修陂有功于民,但他初来乍到,岂能一下子转变世风?!

      相比之下,林源的《记》碑立在木兰陂上,却像警钟一样常鸣,为莆田兴县,或者兴市,做出了贡献。清朝初期,那些贪官污吏,没有远离莆田而去的,肯定日子不那么好过,逃不过人们对他们的谴责。那些偷工减料者,即使口头上不肯承认,但是,在豆腐渣工程面前,谁却都问心有愧。对于后来人来说,特别是新任父母官,有助于提高责任心和自觉性。否则,政治丑闻不断,木兰陂屡修屡坏,南北洋经济哪能得到发展?!

      凡此种种说明,蔡京闻名天下,首先要归功于莆田父母官厚爱和支持,他们不仅有当代的,即宋代的,而且还有历代的。他们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护木兰陂。一发现出了问题,就及时加固或者修建,确保它延年益寿,至今近千年仍然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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