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10月15日,在深圳市召开的2018年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我市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为本年度福建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市长李建辉参加座谈会并代表我市接受“国家森林城市”牌匾。
“国家森林城市”是目前我国对一个城市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是最具权威、最能反映城市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的荣誉称号。
2015年起,全市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累计投入各类生态建设资金36.58亿元,重点实施了“八大绿化”“森林城市建设年”等活动,逐步构建了“山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绿在眼中”的绿色生态格局。目前,全市森林面积231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0.0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4.7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41平方米。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以获评“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大力实施生态文明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让绿色发展成果惠及全民,加快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生动范本。湄洲日报记者 郑已东 洪颖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事记
2012年
■ 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复函省林业厅同意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 市林业局党组提出“五个必须”林业发展理念,作为指导我市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2013年
■ 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2014年
■ 创建十大国有苗圃。
■ 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莆田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
2015年
■ 在全省率先提出市县两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对我市森林生态保护影响深远。
■ 市林业局组织编制《莆田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
■ 市政府召开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莆田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并确定2016年为“森林城市建设年”。
2016年
■ 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年活动。
■ 莆田市党政军民义务植树活动在南日岛举行,拉开全市大造林序幕。
■ 由市林业局主办的“莆田市首届月季花展览会”在城厢区华亭镇花卉世界主场馆举行。本次月季花展,旨在宣传市花文化,为创森助力。
2017年
■ 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冲刺年活动。
■ 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2018年
■ 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第三方评估工作。
■ 市创森办开展迎接创森核查自查工作。
■ 省绿化办组织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进行预检。
■ 省林业厅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对莆田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进行核查验收。
■ 10月1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我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