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文物黄石龙渡“鳌头社”亟待保护
鳌头社位于莆田市东南10公里、面对壶山兰水环境优美的黄石龙渡自然村。该社创建于唐代,迄今有1300余年的历史。其始建者檀越主,是唐代明经、国子监林才伍和丝杭黄元焰,二人共捐地一亩七分六厘六毫。殿宇依貌似虎踞雄姿的山坡地势而筑,其风姿显得威严而又古朴雅致,嵯峨壮观,气势不凡,实为难得的风水宝地。为此,这里世代名人辈出,青史留芳,声名远扬。
社殿内两石柱雕刻一对楹联:“社占鳌头年宴戊,地分龙脉岁添丁。”点明了社址所处的地域,乃为龙脉,故此招来不少因避乱而入闽的中原人士到此入居,如唐赐进士吴祭(715~802)便是相中此宝地,即居于此,龙渡村即成了吴氏的发祥地,于此地便屡有吴姓出仕:宋代,吴祭第十三世孙吴叔告(1193~1265),于宋理宗端平二年(1235),高中乙未科状元,其状元府邸便是位于该社的左侧五十米左右;至明代,龙渡村又出了明天顺甲申年(1464)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预修英宗实录的吴希贤;隔百多年后,吴希贤玄孙吴献台又中了明万历庚辰年(1580)进士。
吴献台曾任顺天府府尹,正三品,并授第通议大夫。放仕归乡后,急好公益,捧资拾两金,会议族众,率其助建该社殿宇。因为其先祖吴叔告状元及第,独占鳌头为纪念之,更为光宗耀祖,激励后人上进,故改社名为“鳌头社”。
鳌头社殿中主祀神祗是法主仙妃吴媛和昭灵真君吴兴。吴媛与吴兴乃是俩兄妹,当时是为纪念二人修筑延寿陂治水有功而在社祭祀的。直至高宗绍兴十九年(1149),兴化郡守陆奂钦奏请,高宗皇帝敕封吴兴为义勇侯,吴媛为顺应夫人。至理宗淳祐五年(1245),朝廷下旨褒扬吴氏一门治水开兴化北洋平原之先河,加封吴兴为“义勇普济侯”,妣叶氏为“昭惠夫人”,吴媛晋封为“吴圣天妃”。鳌头社殿中主祀神祗的称号,不是历朝的封号,而是唐时“法主仙妃”和“昭灵真君”的称号,与社殿屋梁上所书的“唐明经 国子监林才伍 丝杭黄元焰 捐地一亩七分六厘六毫”的唐代时间相印证,以表明该社千年悠久的历史年代。
同时,自宋以后,莆仙二地乃至海外许多地方,对“吴圣天妃”、“天后妈祖”和“临水夫人”的信仰骤然增多,主祀“三妈”(即妈祖林默、吴妈吴媛和古田妈陈靖姑)的宫庙几乎遍及各地村社。在台湾地区则是统称为“大陆妈祖”,其对“三妈”的虔诚信仰已臻鼎盛状况。如台北慈佑宫,除了奉祀大妈(妈祖)外,还陆续从大陆迎来二妈,即吴妈吴媛(吴圣天妃)和古田妈陈靖姑(临水夫人)。三位来自大陆的女性神祗,作为和平使者,与台湾进行文化交流。由此看来,作为千年吴圣天妃(法主仙妃)分灵宫的黄石龙渡鳌头社,自然也就成为与台湾地区进行文化交流交往,以体现两岸同胞同宗同源的亲缘关系的一个重要文物凭证。
各级政府应引起重视与关注,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法律性的保护。 (吴文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