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富建桥说起
□林劲松
在宋代福建,随着经济繁荣而来的是交通的改善。在《福建史稿》中,朱维幹先生从四个方面来说明。一为溪道疏浚,以太平兴国间(976-983)疏浚永春县桃溪、从天圣到绍兴(1023-1162),三次疏凿剑溪黯淡滩为例说明。“吴逵,崇安人,南渡时,通判剑州。州有三溪,溪道最险者有九处。逵呈转运使核准,招募工人,悉加疏浚。”
二是渡口迁移。自会城南下,从前由方山渡过乌龙江。“宣和六年(1124)起,改由峡北过江,路程缩短了,并且避险就夷(今公路所经),路面也平得多。”
三是桥梁建筑。从福州到闽南,过去要经过好几个渡口,到了宋代,则以桥梁建筑取而代之。沿海各地也建了不少桥梁。
四是驿运设备等。
以上四个方面,可以说是宋代福建经济发展一个历史条件,另一是富人乐于投资公益事业,不断改善本地交通状况。
例如桥梁,朱维幹先生说:“莆田有一百七十座,宋建者五十座。”弘治《兴化府志》卷之四十四说:“富好施与,尝于郡境内造桥梁凡三十有四所;出南郭五里许,建亭以憩行者凡二所;又助郡庠之役,筑濒海之堤。前后捐金钱累巨万,以祈母太安人王氏寿。后王氏享年九十有八而终,人以为施与之应。”
宋代莆田建桥50座,李富一人就建了34座,这是宋代的一个典型。
宋人乐善好施,方天若在《木兰水利记》说:“然海有障而溪未有潴,膏液甘润尽流人海,见者惜之。”于是,李宏提出了“惟凿河可以蓄水”的方案。从历史贡献上说,李宏和十四家是继钱四娘、林从世之后的开发者,他们应诏建筑木兰陂,开发木兰溪,开发壶兰大地。凿河是开发中必经途径,要动民田、民宅等,麻烦的事多。十四家佥曰:“‘水绕壶山遗谶在验,况予等私田半在陂右,毁私田以灌公田,捐家财以符古谶,谁复矫其非者!’于是各出私力,遇十四家之田即凿之,为大河七条,横阔二十余丈,深三丈五尺;支河一百有九条,横阔八丈,深二丈有奇,转折旋绕至三十余里。”这个记载告诉我们,十四家思想境界高,他们“毁私田以灌公田,捐家财以符古谶”,走的是共同富裕之路。这是伟大的历史创举,是值得大歌大颂的。
李富做好事,求的是母亲长寿;十四家做好事,求的是捐家财以符古谶。所谓“遗谶”即“水绕壶公山,莆阳朱紫半;白湖腰欲断,此时大好看。”它实际上是论者以外地经验,来展望未来壶兰大地开发的科学预见:以前,莆田贫困者多,只有“朱紫”即当官人家日子过得好;壶兰开发后,百分之五十以上人家日子过得好,这就等于“莆阳朱紫半”。所谓“此时大好看”指的是白湖等地旧貌变新颜。南洋平原境内一下子有七大河、一百有九条支河之后,水绕壶公山运行,不仅农业种植出现变革,改旱地为水田,确保粮食增产增收;而且还带来水上交通运输之便,里和里、村和村之间交往密切了。与此同时,两岸种植荔支龙眼等等果树、河中淡水养殖等接踵而至,所谓“鱼米之乡”也就拉开了序幕。你说那时是否“大好看”?!所以这条古谶是古时候人对未来的科学预见。
结果呢,心想事成。木兰陂建成后,南洋平原社会生产力大发展,旱地变成了水田,并且还推广了双季稻。由于抗灾能力增强,南洋平原“屡稔”,即年年好收成,所以,许多人发家致富。
而且,李宏和十四家的事业,还后继有人。弘治志说:“建炎初(1127-1130),粘罕犯顺,富率义兵,隶韩世忠麾下,授承信郎。宣使张渊闻富材略,辟充殿前统制司干官,弗就,辞归养。”回莆之后,李富竟然继往开来,挑起了为南北洋平原造桥的重担。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用得其所,社会效益无穷。李富前后捐金钱累巨万,以祈母太安人王氏寿,所以心想事成,是因为有其子,必有其母。儿子拿那么多钱,用于造桥、办学、筑海堤,老母亲一点也不痛心,反而很高兴,为有这样的孩子而自豪,所以,她越活越年轻,享年九十有八而终。这说明,在宋代,一股新的力争上游的正气已经降临莆田。这是继木兰陂建成之后,兴化三县好事不断涌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