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小学(幼儿园)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满足广大家长对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等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鼓励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服务内容包括在校午餐服务、在校午休服务、课后托管服务。夏令时段(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课后服务原则上到18:15结束;非夏令时段,课后服务原则上到17:45结束。
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遵循自愿参加、公益惠民、循序渐进的原则,以各城区、集镇区小学(幼儿园)为主先行试点,逐步推进城区学校和乡镇中心校,以及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据悉,各级财政部门将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按参加课后服务的实际学生数每年生均100元的标准拨付给学校,用于教师劳务费支出。不足部分由学校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每月收取一定服务费。 (湄洲日报记者 吴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