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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民代言薛利和

      □亚晋

      莆阳第一武状元薛奕的叔父薛利和,字天益,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进士甲科,当时北国使者恰巧来朝,想观摩金殿唱名,仁宗降诏第一甲进士皆赐绯衣。薛利和入仕后,历知春州(今广东阳春)、潮州(今属广东)、韶州(今广东韶关),后累迁屯田员外郎。

      熙宁二年(1069年),宰相王安石推行新法,想破格提拔他为提举广东茶事。由于此前广东尚未实行茶叶专卖,薛利和认为一旦朝廷推行此法,收取茶税,广东百姓将受无涯之苦,朝廷此举纯系与民争利,必给百姓带来灾难。因此薛利和作了《谢王介甫》一诗婉言推辞。其诗云:“一路生灵陡顿贫,庙堂康济岂无人。君侯若问茶租法,请把租钱乞与民。”王安石读罢此诗,只好作罢。因此专卖收税的茶法也没有在广东推行。不久,薛利和按常规升迁为广州通判,后又升任中散大夫。薛利和死后,朝廷赠金紫光禄大夫。子五人皆荫补为官。

      为政以爱民为本。古代先贤总是谆谆告诫为官者,要好民所好,恶民所恶,乐民之乐,忧民之忧,并以“民之父母”的通俗语言,譬喻执政为民的深刻政理。 薛利和是个不计个人利害得失,敢为民代言的贤臣。对王安石提携的美差,薛利和认为还是应该让利茶民,为民乞免茶租,宁愿放弃升官。对朝廷推行茶法,因其损害广大茶农切身利益,与所奉行“民本”理念相悖,宁可放弃自己升官机会,拒绝为“刮民”改革操刀。这种德政恤民的思想理念,可谓有识之士的良知。薛利和体察民情、为民代言的精神财富,也在他的后代薛元鼎的身上得到传承,激励着无数的莆邑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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