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获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日前,涵江区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称号。
2012年以来,涵江区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工作部署,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中呈现出“四多四少”的喜人现象,即立志成才的多了,胸无大志的少了;刻苦学习的多了,不学无术的少了;遵纪守法的多了,自由散慢的少了;热爱劳动的多了,好逸恶劳的少了;乐于助人的多了,自私自利的少了。
该区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对涉及青少年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三优”服务,即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区综治办、文明办、预防办、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在莆田六中、莆田十四中、莆田十七中、莆田华侨中学、白塘小学及城区主要社区设立“未成年维权教育基地”,开设维权信箱,分发“青少年维权服务卡”,对青少年维权的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受理;在有条件的学校内开通青少年维权网站,向青少年传阅维权资料,开展在线交流,解答法律问题;编印《青少年学法掌中宝》、《青少年维权法宝》10000册赠送各中小学;并为全区66411名中小学生每人购买一本《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该区聘请法制副校长125名,为学生上法制课172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次,受教育师生达6万多人次;成立关爱工作团13个,关爱工作组199个,开展法制宣传近百场,接待法律咨询6612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000余份;探索家校联系的新途径,建立“家校联系卡”制度,定期开展家访、家长座谈会,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沟通,防止个别学生夜不归宿、交不良朋友、出入“三室两厅”的现象;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举行模拟法庭、普法文艺汇演、普法知识学习、竞赛、演讲、征文比赛,法制漫画创作、法制影视观摩等活动,激发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该区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各种关爱活动,千方百计为贫困孩子、留守孩子、外来子女和犯罪青少年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关爱贫困青少年,大力开展“希望工程”、“育苗工程”、“爱心助学”、“金秋助学”和“春蕾女童”等社会公益活动,建立奖教奖学基金36个,总额786万元,两年来共为2505名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293.136万元。关爱留守孩子,主动当好“留守儿童”的“临时父母”,为他们送温暖、排忧愁。各中小学建立了班主任、科任老师帮教责任制,广泛开展关爱“留守孩子”活动。区妇联组织发动各行各业的女性争当“爱心妈妈”,与158名农村留守孩子结对子,为他们解决学习、生活、心理等实际问题。关注外来工子女,针对外来工子女就学难的问题,强化一视同仁意识,全区6800多名外来子女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解除了外来工的后顾之忧。关爱失足青少年,对判处缓刑或管制的青少年,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帮教档案,全面走访所在村(社区)、家庭、学校,切实了解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思想、行为表现和改造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区妇联组织16名爱心妈妈开展“进高墙”活动,亲情帮教失足青少年。
整治校园周边网吧,该区各级关工委“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定期巡查,对出入网吧的未成年人及时进行教育和劝阻,区公安、文化部门定期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两年共出动警力620多人次,检查网吧138家次,处理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网吧6家,取缔黑网吧2家。区宣传、教育部门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学校校园网这一资源优势开办“绿色网吧”,引导学生健康上网,减少学生进入社会网吧上网的现象。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严格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特别管护区”的治安管理,投入600多万资金,在全区学校及周边重要路段设置120个视频探头,实时掌握学校周边治安的动态信息。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对学校周边300米内的游戏机室、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全部责令搬迁,对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出版物商店和各种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非法刊物的游商地摊坚决给予取缔,2012年以来,全区共查处校园周边娱乐场所15家,取缔校园周边游戏机室15家,集中销毁游戏机86台、线路板126块,查获“制黄”、“贩黄”、非法出版、侵权盗版等违法案件2起,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5本。 (廖元国 蔡扬清 刘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