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16 栏目: 莆田文史 编辑: 莆田文化网 点击: 999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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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木兰陂纪念馆内钱四娘雕像 陈宝柱/摄
据《长编》卷143的《答手诏条陈十事》记载,庆历三年(1043年)九月,范仲淹出任宰相,提出十大政。“六曰厚农桑”,要重视农业、手工业,发展生产,以纠正“国家不务农桑,粟帛常贵”现状。范仲淹建议朝廷降下诏令,要求各级政府和人民,讲究农田利害,兴修水利,大兴农利,并制定一套奖励人民、考核官员的制度长期实行。
十大政实行以后,宋朝中期的改革不断深入,“厚农桑”成了许多人的共识,讲究农田利害,兴修水利,大兴农利,成为了官民的共同行动。
据记载,王安石是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进士,初开始知鄞县。《东都事略》卷79《王安石传》说:“安石好读书,三日一治县事。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于民,立息以偿,俾新陈相易。兴学校,严保伍,邑人便之。”在这里,叙述了他认真落实庆历新政,“厚农桑”,兴修农田水利,大兴农利的事绩。
引人注目的是,那时莆田第一座木兰陂却是由长乐年轻姑娘钱四娘动手创建的。据《重刊兴化府志》卷之二十九林大鼐《李长者传》说:“宋治平元年(1064年),钱四娘者,自长乐邑来,捐金九掇大如斗,于溪上流将军岩前,堰溪为陂,开渠鼓角山,西南行。其陂甫成,戴酒引棹以落之。酒正酣,守者报溪流涨,陂败,即时赴水而死。”
钱四娘为什么会成为第一座莆田木兰陂的创建者? 首先,要归功于宋仁宗的庆历新政。范仲淹的十大政显示了改革者大智大勇的高贵品质。大智,远见卓识办法多,一下子拿出十大政,对贫穷落后的祖国进行综合治理;大勇,敢想敢说不怕死,把宋仁宗和他的祖宗们做错的十件大事情,一一予以纠正,全不顾个人得失。宋仁宗有扭转乾坤之心,不但不会予以计较,而且还坚决实行新政,终于取得成功,让宋朝转危为安。所以,庆历新政以后,王安石在鄞县进行农田水利建设、青苗法、保甲法等的实践。有一人,就会有许多人。农田水利建设花钱多,但是这却是一本万利的事情。这是钱四娘创建木兰陂的指导思想和历史背景。
其次,庆历新政以后,宋朝中期官风有了好转,社会风气日益改善,中华民族好善乐施的优良传统得到了继承和发扬。钱四娘是长乐人,怎么会投资莆田的农田水利建设?笔者认为,她的父亲不是政府官员,便是大商人,让她有了到处观光的条件。外出途经莆田南洋平原,见到旱情严重,会有建陂的念头,一则说明她有文化,见识广,知道旱情严重的原因和解决的方法;二则说明她爱祖国,爱人民,有拿自己的学识去为人民服务的好思想;三则说明她的父母好善乐施,并且重视子女的思想教育,把他们培养成为富有奉献精神的人;四则说明她为人有魄力,敢想敢说,当机立断,是个实干家。所以,钱四娘创建木兰陂,推广的是外地先进经验,有相当高的科技水平,而且还得到了周围人的认可。否则,那是没有人跟着她蛮干的——我们应该承认宋代莆田人有这个觉悟。
遗憾的是她投资创建的莆田木兰陂工程不是一般的水利工程,而是宋代福建省规模最大水利工程,需要建筑大面积陂基等设施,才能在雨季来到时,万无一失。所以,虽然一时失败了,但是,她不是个失败者,而是个胜利者,因为她的事业后继有人,而且还是前赴后继!钱四娘在护陂中,站在抗洪斗争第一线,不幸被洪水吞没,献出了年轻的生命。林大鼐之文不是说她投水自杀,而是说她“即时赴水而死”,虽然语焉不详,但却注意了分寸。是的,钱四娘是个顶天立地的女英雄,她绝不会去做投水自杀的事!
据宋榜眼方天若《木兰水利记》介绍,木兰陂耗资巨大。李宏应诏,“遂倾家得缗钱七万,率家干七人入莆,定基于木兰山下。负锸如云,散金如泥,陂未成而力以竭。于是蔡公复奏于朝,募有财有干者辅之。得十四大家,遂慨然施钱共七十万缗,助成本陂。”陂成,又有开沟挖河等等要花钱,所以,方说:“盖经始于熙宁之八年(1075年),完功于元丰之五年(1082年),计钱约费百万馀缗,计田约毁四千馀亩,计佣四十馀万工,由是莆南洋田亩万有馀顷,藉以灌溉。岁输军储三万七千斛。是举也,李君之力居多,十四家次之,其余助力钱者亦不可泯,今具揭开匾。”在这里,十四家即莆田南洋平原三余七朱陈林吴顾十四大户,他们和那时许多助力钱者成了这次建造木兰陂的主力军。他们以钱四娘为榜样,和李宏同心同德,最终建筑了宋代科技水平高、样式新颖、生命力强、经得起近千年历史考验的水利工程。这说明,以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不仅古已有之,而且还在莆田木兰陂水利工程建设中大放光芒。
据《重刊兴化府志》即弘治志卷四十六《方天若传》说,他“登绍圣四年(1097)进士。其廷对策大意,欲崇复熙、丰之制,谓‘元祐大臣当一切诛杀而不诛杀,子弟当禁锢而不禁锢,资产当籍没而不籍没,古今政事无此义理’。时胡安国推明大学,以渐复三代为对,考官定其策第一;宰相章淳以其无诋元祐语,遂以何昌言第一,而方天若次之,置胡安国三。”熙、丰之制,即王安石变法期间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方天若的答卷旗帜鲜明,坚决拥护之,要恢复被元 大臣废除了的正确制度。与此同时,还主张对他们实行必要的打击,决不能姑息养奸。他答得好,很有水平,所以获得那科进士第二名,称为榜眼。很显然,《木兰水利记》是他得中榜眼后回莆时邑人请他写的。那时建陂资料丰富,方天若本人也是该时代人,所以文章的可信度比后来的林大鼐等的高。
试想,那时莆田人在钱四娘精神面前要是无动于衷,那么交给后人的一定是一份令人遗憾的答卷。在学习方天若的文章以前,笔者就有这么个感觉,认为建陂的好事都让长乐人、侯官人做了。过去旧志介绍的无非是钱四娘、林从世、李宏三英雄,其它的不具体,难以了解。林大鼐说,李宏“乃倾家得缗钱百万”,《重刊兴化府志》夹注纠正说:“宋志云:率众,钱七万余缗。”你说谁是谁非?林大鼐是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年)进士,官至吏部尚书。他意思是说木兰陂耗资百万,但是却语焉不详;弘治志说李宏没有那么多钱,却不懂得百万缗钱是怎么回事。所以读了方天若的文章后,我们不仅真相大白,而且还为宋时莆田人交给后人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而自豪。
列宁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钱四娘就是这样伟大:她不仅使木兰陂从无到有,最终建成了宋代福建省规模最大、科技水平最高的水利工程,而且还让莆田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文化教育脱颖而出,成为八闽大地之佼佼者。林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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