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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仙游历史上曾出过七位丞相和副丞相,其中口碑最好的当属南宋孝宗时的丞相叶顒。他亲民爱民,执政为民,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他刚正不阿,不畏强权,敢于直言,抨击时弊,在政坛传为佳话;他公道正派,任人唯贤,为乾淳之治培养和推荐了一大批人才;他淡泊名利,与世无争,清正廉洁,两袖清风,堪称一代楷模。他与北宋名臣蔡襄一起被祀于仙游县名贤祠和兴化军名贤祠。现有作家陈金添撰写的《丞相叶顒传略》一文予以分期连载。
亲民爱民 执政为民
叶顒为官三十余载,无论是在地方任职,还是在朝廷为官,都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以人民利益作为自己努力的最高准则,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叶顒任建州录事参军时,由于当地历年积案较多,长久得不到解决,百姓怨声载道。叶顒上任后,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告状人陈述自己的是非曲直,从实际出发,分轻重缓急,按照有关的法律程序,有条不紊地一件一件地办理,使不少多年积案迎刃而解,以致很多人把原先告到漕台那里的案件撤回来,请求叶顒办理。当时到建州视察工作的福建路转运副使贺允中对此倍加赞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年后,官居礼部侍郎的贺允中还不忘这位出道不久的叶顒,以“端方有守,静退无求”为由,推荐他当了将作监主簿。
建州地处偏僻的山区,交通不便,过去群众交纳税赋米粮,都是通过中介交纳。中介往往压价克扣,从中得到好处,百姓有苦难言。叶顒具体负责这项工作时,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尽心尽责,努力为百姓排忧解难。他多方听取群众的意见,大胆改革,采取创为定钞的办法,杜绝了中间盘剥之弊端,解决了百姓的实际困难,当地群众交口称赞。
叶顒到江西信州贵溪县任职时,皇帝下诏要求丈量土地,并按土地肥沃贫瘠定等级交纳田赋。州里原定按上中下三等,群众反映不合理。叶顒多次到群众中了解情况,在全县实行了九等分制法,很得民心。信州的郡守看到叶顒的做法很受群众欢迎,便在全州进行推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叶顒在浙江上虞当县令时,也是处处为百姓着想。凡是百姓服劳役,他都让百姓根据自己家庭的劳力状况和实际困难,自报运货多少,出工多少,不另付下属官吏监证。群众感到这是对自己的信任,都如实相报,毫不隐瞒。收缴税赋时,叶顒也是交代下属,把应交纳的数字向群众公布,让群众自己拿着文书和户租,定期上缴到县里,而他每次都要亲自验收,杜绝了舞弊现象,减轻了百姓的负担。更令上虞人民不能忘记的是,当时县里发生灾荒,叶顒要求上级批准开仓救民,但上级迟迟没有批准。叶顒认为这是一件人命关天的大事,不怕丢掉乌纱帽,敢于担当,及时开仓救灾。等到上级同意开仓救灾时,邻县已经有不少人饿死了。而上虞县由于救灾及时,没有饿死一个人,当地百姓感恩不尽。次年开春,他下乡劝农,百姓夹道欢迎,当面答谢这位爱民的父母官。
叶顒官居副丞相后,仍然心系百姓,不忘百姓的疾苦。武官梁俊颜向孝宗皇帝建议,要对沙田、芦场加以征税。叶顒认为沙田、芦场是随着江水涨退形成的,面积不稳定,经营利润又不高。自抗金以来,两淮民众苦于兵火,负担已经很重。如果现在再征税的话,无疑给百姓火上添油。孝宗皇帝采纳了叶顒的意见,免征了沙田、芦场的赋税。御史林安宅要求朝廷在两淮地区实行铁钱。叶顒认为,这样做对朝廷是有好处,但对两淮百姓来说是“钱重民苦之”,应该使百姓“稍知一饱之乐”。孝宗皇帝认为叶顒言之有理,也就采纳了。
建炎三年,盗发建州、南剑州和汀州间,福建路转运使下令从兴化军调拨二万四千四百石粮食给福州,以应军期急缺,谓之“犹剩米”。这本来是一时的应急之举,但从那以后的30多年间,却一直沿袭下来。无论是旱灾还是水灾,兴化军每年都要向福州输送“犹剩米”,百姓对此意见很大。历任的兴化军郡守都认为不合理,多次要求朝廷免除,但均没有结果。乾道元年,时任副丞相的叶顒当面向孝宗皇帝提出了这个老大难问题,并力陈其危害。孝宗皇帝终于开口,同意给予减半。七年后,又将剩余部分全部减免。兴化军的老百姓减轻了一大负担,无不高兴万分。淳祐中,兴化军郡守林希逸倡议修建了叶丞相祠。嘉定六年,仙游县知县叶文炳也在县学尊道堂西建了叶正简公祠,以此纪念亲民爱民的丞相叶顒。
刚正不阿 不畏强权
叶顒生性耿直,刚正不阿,不畏强权,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
漳浦人高登与叶顒是太学时的同学,因不满权相秦桧为非作歹,向高宗皇帝上书《时议》六篇,抨击时弊。秦桧大为不满,暗中派人要抓捕他。其时,他和叶顒刚好同住官邸。叶顒得知消息后,便亲自送他到城外,还雇了一条船,让他赶快逃离。高登担心连累叶顒很不安。叶顒却毫无怨言地说:“如果因为此事受到刑罚,我也不会感到后悔。”其仗义肝胆可见一斑。
绍兴二十二年,叶顒在上虞任知县。当时,秦桧为了加害副丞相李光,派人到李光的老家上虞搜集李光与朝中其他官员的来往书信等物件。叶顒得知消息后,便以劝农为由,特地路过李光的老家,告诉其亲属要加以防范。后来,秦桧派人来搜查时一无所获。叶顒坚持正义、不畏强权的气节令人钦佩。
绍兴二十九年,叶顒知处州。处州所属的青田县是当朝丞相汤思退的老家。其兄的家奴依仗丞相的势力,作威作福,横行霸道,无视朝廷的法律和规章制度,竟然私自赌宰卖酒,当地百姓敢怒不敢言。叶顒知道此事后,将其绳之以法,结果得罪了汤思退。当时常州财政连年亏损,欠了朝廷40万缗钱,官员有几个月拿不到薪俸,当地的军粮也无法供给。朝廷新派去的知州难以解决这些问题,忧郁而死。汤思退就借故把叶顒调到常州,以此来打击报复叶顒。然而,处州的老百姓并没有忘记叶顒。他们修建了“遗爱祠”来纪念他。
叶顒处事公道正派,坚持秉公办事,哪怕是皇亲国戚也敢于直言。孝宗即位后,任命其弟秀王出任明州郡守。叶顒任吏部右司郎中后,便上疏批评孝宗“凭着骨肉关系,把州郡的重任托付给秀王,这只是对他一个人有利,却害了一方百姓”。孝宗采纳了他的意见,并称赞他“直言”。
乾道二年春,进士唱名,第一名是宗室赵汝愚,第二名是肖国梁。丞相洪适当场拍马,对孝宗说:“这都是陛下提倡读书的结果。自徽宗皇子嘉王赵楷以后,还没有宗室子弟考第一名,状元应该赐给赵汝愚,以鼓励宗室子弟。”时任副丞相的叶顒当场表示反对。他认为,按照惯例,已经有官员身份的人不能赐给状元,赵汝愚当属此类。他还列举政和八年时,徽宗皇子赵楷进士唱名时,虽然也是第一名,但徽宗宣谕嘉王赵楷不得赐给状元,结果第二名王昂被赐为状元。事后才查明王昂也有官员身份。由于礼部没有把好关,至今还有人批评此事。孝宗认为叶顒之言有理有据,便将状元赐给第二名的肖国梁,赵汝愚则赐予榜眼。叶顒敢于坚持原则的行为受到了朝廷上下的好评。
公道正派 任人唯贤
叶顒任吏部侍郎并代理尚书时,朝廷上下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叶顒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他和部里的郎官一起研究探讨,吸收过去官员管理的有效经验,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七司条例》,对官员的升降和赏罚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孝宗皇帝看了很满意,下令刻板颁示,按章实行,对解决吏治腐败,转变社会风气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做到有才能的人能得到重用、平庸之人得不到提拔。
江西玉山人汪应辰天资聪颖,5岁知书,10岁能诗。绍兴五年,他刚18岁就中了状元。他性格耿直,敢言不避,向时任丞相的秦桧提出了“不要认为与金和好,就没有忧患。要有忧患意识,对金不能不防”。结果得罪了秦桧,被贬到建州当通判。叶顒执政后就不遗余力地向孝宗皇帝推荐,终于将他调回京城,先是当秘书少监,后又升任吏部尚书、翰林学士和侍读。
乐清人王十朋也是个状元,才华横溢,满腹经纶。由于力主抗金,向朝廷推荐老将张浚、刘琦等人可用,也受到秦桧的排挤打压,含恨离京归里。叶顒认为王十朋人才难得,执政后就推荐他当司封员外郎、起居舍人、侍御史等。后来,王十朋又先后出任饶州、菱州、湖州和泉州四个州太守,每任一州皆有政绩。他在泉州任职不到两年,倡修晋江田塘,灌田10多万亩。为培育当地人才,兴教重学,他拿出自己的俸薪兴建贡院,重修北楼。离任时,泉州的男女老幼涕泣遮道,苦苦挽留,把他必经的桥梁拆断。他只好绕道离去,有士民跟随出境,一直送到仙游的枫亭驿。朱熹称赞他是继诸葛亮、杜甫、颜真卿、范仲淹五君子之后又一君子。
除了汪应辰和王十朋外,叶顒还向朝廷推荐了陈良翰、周操、陈之茂、苪哗、林光朝等一批良才,可以任执政、侍从和台谏等职。孝宗皇帝采纳了叶顒的意见,后来这些人都成了朝廷的中坚。
叶顒知人善任,不求全责备,对与自己有意见的人,只要有一技之长,也给予重用。乾道二年春,孝宗皇帝征求时任主持工作的副丞相叶顒的意见,打算提拔林安宅。林安宅曾整理过叶顒的黑材料,与他有过节。但叶顒不计前嫌和个人恩怨,实事求是地向皇帝反映了自己的意见:“安宅居福唐,臣居兴化,实邻郡,少时同入太学。此人当官吏事强敏,惜其偏心不能容物尔。若蒙陛下擢置政府,臣得与协力,以事陛下,臣之愿也。”叶顒既肯定了林安宅处理政务能力强的长处,又指出了他心胸狭窄,容不得别人的缺点,并表示自己愿意与他共事,好好配合,为朝廷服务。孝宗皇帝听了很满意,认为叶顒的意见很中肯,很客观。林安宅随后被提拔为右谏议大夫。朝廷上下都盛赞叶顒胸怀开阔,宽宏大量,真是丞相肚里能撑船。
叶顒在选人用人的问题上,始终坚持“公忠为先”的理念,以国家利益为重,从大局出发,进贤人,抑奸邪,式群公,安异己,按原则办事,不计较个人得失,不怕得罪人。皇兄居广,请以初除开府仪同三司应得亲属任官恩例,赐予王若纯。叶顒当即反对,认为不能因恩赐一人,而突破朝廷的惯例。孝宗皇帝采纳了他的意见。签书枢密院洪适的父亲、祖父和曾祖父三世都已授东宫三师。他想把皇帝恩赏给自己的两个官职,转赠给高祖父母。孝宗皇帝已经同意了,但叶顒以“追秩高祖,礼经所无”为由不予支持。后来,孝宗皇帝只好收回了成命。殿前军帅王琪常在孝宗皇帝面前妄荐人才,朝廷上下颇有非议。有一次,他又向皇帝推荐宦官胡与可应给予提拔重用。叶顒认为按朝廷规矩,武官只能推荐武官,不能推荐文官。他当即把胡与可召到中书省,请其列举本朝哪位文官是由武官推荐提拔的,胡与可无言以答,尴尬离去。
对于腐败分子,叶顒更是毫不留情,给予严厉处置。镇江军帅戚方盘剥士卒,虚报军额,并勾结行贿宦官陈瑶和李宗回,军中多有不满。叶顒便奏请皇帝罢免了他们的职务,并没收了其贪污的资产和行贿的不义之财。知内阁事龙大渊和曾觌都是孝宗皇帝当建王时的内知客。孝宗即位后,他们依仗皇帝的势力,作威作福,朝廷上下怨声载道。有一天,叶顒从同知枢密院事兼代理参知政事陈俊卿那里得知他们泄露朝廷官员任命的机密,以炫耀自己的事后,当即奏请孝宗皇帝罢免他们。孝宗皇帝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只好把他们分别派到浙江路和福建路当副总管。两人被罢免后,中外相庆,以为太平盛世。
叶顒在吏部任职两年多,后又升居丞相,可谓大权在握,但他从来没有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子女和亲友谋求半点私利。他的长子叶元泳直到退休也只是从八品的朝奉郎、福州通判,次子叶元浚也只是签判惠州,其四个女婿和几个侄子也没有沾他半点光。吏部的左司郎官王秬称赞他“日来平章万务,终无一件涉私”。时人评价叶顒主持吏部工作,是渡江以来吏部考核选拔干部最为公平公正的时期。
淡泊名利 与世无争
叶顒一生淡泊名利,与世无争,视名利地位如过眼云烟。他从一个徒步数千里到京城开封求学的太学生,到身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都坚守“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气节,始终正确对待进退。当小官时,他不求官不跑官;当大官时,他不卖官不爱官。
叶顒在南海县任主簿兼代理县尉时,部下截获了两只走私的盐船,认为是他领导有方,要给他请功,他断然拒绝。他带领巡捕破获了一起大盗案,抓获了十几个盗贼,大家把功劳归给他。他却说,不能领这份功劳。如果领了这份功劳,就是犯了“掠美、欺君、倖赏”三大罪。府尹曾开为他的道德情操所感动,称他“仕不求速,劳而能逊”。他还对儿子曾璉说:“叶顒有丞相之器,你应该去见见他。”后来,在曾开的推荐下,叶顒升任从事郎、建州录事参军。
叶顒知常州时,由于前任留下一个烂摊子,财库空空如也,官员的工资几个月没有发,当地军粮无法供应。叶顒上任后,生财有道,开源节流,不久就做到了收支平衡,官员的薪俸和军粮都得到解决。一年后,财政还富余了二十万钱。他的部下都劝他把这笔钱拿去献羡余,也就是以赋税盈余的名义向朝廷进贡财物,以求升官。叶顒坚决不同意,说:“我平生讨厌人家献羡余,非重征即横敛,皆是民膏民血,我所积累起来的虽非是征敛得来,是税榷酤的盈余,但以公家的利去换个人的赏,我实在不耻为之。他人竟欲做好官,某只图做好人。”后来他将这笔钱留作下一年的税赋上交,以减轻百姓的负担。
叶顒为官能上能下,能屈能伸,不计个人得失和荣辱恩怨。他在信州贵溪县任职时,当地曾发生了一起聚众盗窃案。他当时亲自带了70多个士兵前去围堵,盗贼落荒而逃,而他的部下却无一人伤亡,可以说他是尽心尽职的。后来朝廷追究领导责任,他被削官两级,从七品官变成了从八品官。然而他却能正确对待,没有怨言,没有因此而消沉。
乾道三年,叶顒已经是官居主持工作的副丞相。这年5月8日,叶顒支持提拔才一个多月的右谏议,大夫林安宅和侍御史王伯痒联手到孝宗皇帝面前告状,称他的儿子接受宣州富豪周良臣的巨额贿赂,周良臣因此当了镇江大军仓的仓监。孝宗皇帝明明知道叶顒与林安宅有过节,但仍偏听偏信,当即免去了叶顒的职务,以资政殿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并任命林安宅为知枢密院事兼代理参知政事,即副丞相,同时下诏“非追查逮捕不可”。
叶顒第二天便启程回故里。当他刚走到富春江严陵时,就得知儿子叶元泳已经被逮捕了;当他走到福州时,他又得知侄子叶元潾也被逮捕了。叶顒深信自己的儿子和亲属的节操,坦然面对这一切。
林安宅和王伯痒利用御史的职权,吓唬办案人员,非要给叶顒儿子和侄儿治罪不可,人人自危。然而事实胜于雄辩,孝宗皇帝派临安府知府王炎亲自调查处理,结果没有发现叶顒儿子和亲属有任何受贿的蛛丝马迹。8月16日,林安宅因弹劾叶顒儿子失实被罢免到筠州居住。
孝宗皇帝深知自己一时错怪了叶顒,下旨把他召回朝廷。叶顒却提出了因病退休的请求。后经不起朝廷的再三催促,这年十二月初,他才从仙游回到京城。孝宗皇帝召见他,表示歉意,并说:“你的清白德行,从此更加光大了。”孝宗还表示要处理替林安宅起草章疏的郑昺。叶顒却诚恳地说:“皇上的大恩,我还没有报答,就要去报复个人的小怨,实非臣事陛下之本心。”孝宗皇帝高兴地称赞说:“你有不念旧恶的好品德啊!”
这年十二月初十,叶顒官复原职,仍旧任主持工作的副丞相。五天后,他又被任命为丞相。官当大了,权也大了。然而叶顒并没有因此而沾沾自喜。他依然淡定低调,兢兢业业为百姓服务。他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其高雅纯洁的品性和明月般的情怀一直为后人所称道。
清正廉洁 品德高尚
叶顒出生在今大济镇古濑村一个书香门第之家,高祖叶宾是仙游宋代最早的进士之一,当过南安知县、南剑州通判和都官员外郎,待人宽厚,为官清廉,治政有方。北宋名臣蔡襄为他作了墓志铭。其曾祖叶傅也出身进士,当过晋江县尉。其曾祖母二十四岁丧夫,守义不夺,至倾家创斋,聘名师教子读书。蔡襄又作了《贤母堂记》,以颂扬其美德。其祖父和父亲也是以儒书训子,传家惟俭德。叶颙便是在这种传统美德的熏陶之下成长起来的,铸就了清正廉洁的情操和品德高尚的人格魅力。
叶顒为人诚实厚道,重情守义。他家珍藏一个制作工艺奇特的酒钟,价值连城,有两百多年的传家历史。叶顒对这个异宝爱不释手,在贵溪任职时,请工匠要镶上一层金。可是,没想到被工匠弄坏了,工匠害怕得要去跳井自杀。叶顒极力劝阻,并笑着安慰工匠说:“这东西成坏有定数,大可不必当一回事。”叶顒视金钱如粪土,价值连城的东西对他来说,也只是一笑了之。
叶顒与同乡林宋弼都是绍兴二年张九成榜的进士。他们相约儿女成婚。后来,林宋弼因病早逝,家道贫寒,而叶顒却飞黄腾达,官居丞相。但他仍然践行旧约,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林宋弼的儿子林菱,一时传为佳话。
宋朝是个纳妾成风的社会,稍有点地位的人都要纳妾,以显示自己的身份。如果没有纳一二个小妾,似乎有点不正常。叶顒独善其身,高风亮节。他与结发妻子陈氏相敬如宾,相濡以沫。妻子陈氏先他九年去世,他也无再续弦,终生一妻,不近女色,没有任何桃色事件,绝无绯闻。他严以律己,独守古风,其道德水平远远超过当时封建士大夫的道德水平。
乾道初,孝宗皇帝召见叶顒,征求他治国安邦的对策:“卿当官,何以为先?” 叶顒回答说:“清廉固臣子之本分,臣每以公忠为先。”这并非叶顒空谈,而是他为官一生的准则。他视清正廉洁为臣子的本分,坚守当官不发财的底线,远离腐败,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谋事。他在建州任职时,替百姓平反冤假错案,办了不少实事好事,有人送来了白花花的银子,他分毫未收。他任丞相后兼任 制国用使,统筹全国财政经费,也没有利用职权从中捞取任何好处,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叶顒虽然身居丞相,但吃的,穿的,家里雇的佣人,都与刚出仕时一样,没有改变。他老家的房子非常狭窄,但直到他去世,也没有占一分地,盖一间房。他回故里探亲,家里没有房子住,只好借宿在附近的龙华寺。南宋著名诗人刘克庄在游览龙华寺时,曾写下“丞相无家曾住寺”赞颂他。
乾道三年十一月初九,叶顒随孝宗皇帝到南郊祭天。忽然,天空传来了打雷的声音。叶顒当即向孝宗皇帝提出,按照汉代晴天打雷三公需退的旧例,自己应该引退。孝宗虽然再三挽留,但叶顒丝毫没有恋栈,执意退位。几天后,他以左正奉大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月底又以资政殿学士退休。在返回故里的途中,他对自己的儿子说:“我这一生没有做什么对国家有益的事情,将来死后不应向朝廷请求‘封谥’。”家人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这竟成了他的遗嘱。十二月二十八日,他途径莆田,借宿广化寺,半夜突然觉得头痛,请家人取药,药未拿来就躺在和尚的床上去世。刘克庄曾留诗“在昔正简,谋国清忠,何以家为?卧僧榻终。”
按照封建社会的惯例,三品以上的官员死后都可以向朝廷请求封谥。然而,作为官居一品的丞相叶顒却淡泊名利,严以律己。他的家人遵照他的遗嘱,没有向朝廷请谥。直到他去世三十年后,其侄儿叶元潾实在不忍心看一个堂堂的丞相,死后连一个谥号都没有。于是,他请那位“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诗人杨万里写了《宋故尚书左仆射赠少保叶公行状》,递交给朝廷请求封谥。庆元三年闰六月,理宗皇帝以“正事、正言、正道”之意,追谥叶顒“正简”。
一代贤相,生前无家住寺庙,急病无医死寺庙。死后身无余财,两年后才下葬大济乌石村大旗山下。墓前没有达官显贵应有的石人石兽。朱熹在仙游讲学时,参谒了他的陵墓,感叹地题写了“后世必昌”几个大字。
权用不贪方为廉,官到能贫乃是清。一时清贫诚可贵,一生清廉更难得。作为封建社会的高官,叶顒终其一生,都能守身持正,两袖清风,将清廉写在大地上,写在百姓的心里,其道德风范是后人的一面镜子,是为官者的楷模。(五)□陈金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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