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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琏(1437—1502年),字汝器,号求我,兴化府莆田县望江里人,明代廉吏,以忠廉爱民而著称。
他出身于书香世家。父亲黄本清,有德才,母亲俞氏,也有懿行,乡里人都很敬重他们。黄琏天性颖敏,好学不倦,又受家庭教育的熏陶,从小体会民间的疾苦,立志以“忠、信、廉、谨”四字为座右铭,严以律己,故自号“求我”。
成化二年(1466年),黄琏登进士第,后“授南京户科给事中,专与南京户部属僚一员,提督磨勘天下版籍”。成化九年(1473年),“丁外艰,服阕”。改任南京礼科给事中。
在任上,黄琏为人处事讲求大节,不计较小过小怨,以天下事为己任,正色立朝。当时西厂太监汪直擅权乱政,勾结奸贼王越等人结党营私,屡兴大狱,陷害忠良,弹劾罢免正直公卿大臣达数十人之多,朝廷内外一时人人自危。西厂是明朝廷专设的特务机构,操掌着生杀予夺的大权,连在朝官员都惧怕三分。但黄琏不畏强权,愤然率科道诸贤能,冒险连上奏章,痛揭其奸,证据确凿。最终汪直、王越及其爪牙余党因声名狼藉而遭贬逐,为朝廷除去一大公害。
成化十七年(1481年),黄琏升任浙江布政使右参议,奉敕提督温州、处州等地银矿的开采。这采矿本是一个有油水的肥缺,可他从不从中渔利。史载,当时温州一带的银矿开采已近枯竭,“率输自民,以粮为差”;新矿有时一出,则被盗贼所窃据,群众又受其惊扰。黄琏知道这些情况后,不仅自己廉洁自律,一文不取,而且严以治下,吏治肃然,并亲“躬率兵击之,一鼓擒其渠魁,余党尽散”。
弘治五年(1492年),黄琏转任云南布政使右参议。任职期间,他雷励风行,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一方面革除久积弊政,抑制打击地方豪强势力,如过去云南的属卫粮多为卫僚所包揽,输得不及时,黄琏严设禁限,违限者绳之以法。另一方面与民休养生息,积极扶助农桑,故深受当地官民拥戴。由于他政绩斐然,晋升为贵州参政。
弘治八年(1495年),黄琏再升任贵州右布政使,数月后,复转左布政使。弘治十二年(1499年),贵州普安州土判官隆畅之妻米鲁造反,朝廷命左副都御史、南京户部尚书王轼率兵“征剿”,黄琏总督后勤粮草,“处置有方,军前馈饷,赖以不乏”。弘治十五年(1502年)叛乱平定之后,正当朝廷准备论功行赏,“而(黄)琏以疾卒于官,年六十六”。
黄琏“天性淳实”,并且为人宽怀大量,特别能容他人之过。如在浙江任职时,因积功朝廷正准备提升他。可是,受到巡按御史张文不实之辞所阻挠而中止。但他并不介意,泰然处之。后来黄琏为贵州布政使,而张文因犯事被谪贬为他的属下。由于张文处事兢兢业业,黄琏也不计前嫌仍然善待他,同时还极力向朝廷推荐他的才干。此事被时人传为官场佳话。
他在外为官30余年,“居官所至以廉谨著称”,常常以“忠、信、廉、谨”四字自警。他对家乡民生事业尤为关心,当时,江口、望江一带水利不修,干旱频繁,严重缺水,给当地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造成极大的困难。黄琏回乡探母,目睹四邻农夫疾苦,感同身受。于是,就代表当地百姓亲上府城,告谕兴化郡守和莆田县令,积极出谋划策。府、县因此拨款发动民众开挖沟渠,从涵江援引木兰溪、延寿溪水灌溉望江里大片缺水地区。黄琏还亲临施工现场察看,并带头捐金倡募,从涵江金墩、铁灶、鲸山至鳌山,开挖几十里长河沟,使这里大片旱田变为肥沃富饶的良田。这些河沟宽10余米、深2—3米,既有利于蓄水,又能排涝。他又命人在入海处开陡门,管制水源。这些河沟和陡门至今还在发挥着其重要作用。
此外,佘埔至江口的古官道原为土路,每到雨季,泥泞难行。特别是从罗柄岭到顶佘铺、下佘铺,其间数里路全为陡斜的山坡地,前人在山坡间开辟出一条窄窄的土阶路,路两旁都是高陡的山坡,人在路中走,犹如在巷子里穿行,因此,这段路时称“巷道”。黄琏得知后,又带头捐俸倡修此道。全长10里古官道以三块长条石并排铺砌,
人称“三块石”,大大方便过往的行人。
后来,他又倡修南安陂的水利工程,开掘引水渠道,灌溉九里洋大片农田,使之旱涝保收。这些善举,有效缓解家乡生产生活之困,惠及子孙后代,百姓有口皆碑。
黄琏“居官三十余年,自奉俭约,卒之日,家无余财”。为褒扬他在家乡的功德,黄琏去世后,地方官府在佘铺官道上为他建造一座高高的进士坊,又在附近修建一座宏大的祠堂来纪念他,可惜的是这些建筑物今皆无存。□林祖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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